前些天在永安论坛看到有一旅客到大湖客运站办理月票,被拒绝, 理由是这旅客的态度不好。让我想起了很多......
今年8月30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反垄断法。其中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控制经营者集中。是本法的核心。
然而,永安客运的现实与反垄断法的精神却不一致 。
先说永安的客运现实吧。永安的主要线路有 永安——三明 永安——小陶 永安——西洋
永安——大湖 永安——连城 它们都以联营的形式出现,进而取得了市场支配地位,再以春运,汽油涨价,费税等借口,并对物价部门进行公关,于是就有了一次又一次的只涨不跌的票价,为了他们的票价不很违法,有关部门和他们一起修改了到行车公里数,比如永安——小陶的永安到热西段,有人大代表认为这段路的票价太贵,向市物委提请复议,市物委的回复是这样的:永安--热西20公里,其中永安到热西18公里,掉头加2公里,车型是已豪华空调车,标准是省物委定的....咋看还是市物委的那么回事,但仔细分析看看:永安南门车站到热西只有15公里,(市物委说从长途车站,那也17公里啊)掉头加2公里,去铁路医院掉头啊,豪华空调车?什么叫豪华?我不懂,致于空调嘛,也就最热两.三个月的下午开开吧。
再说说因汽油涨价提的票价吧。去年柴油涨了1块吧,也就是说永安——小陶来回要多烧10块钱油,可是票价提1块,也就是说,只要有5个人坐车,他们就保本,多一个,多赚一块,听驾驶员说,一天可以多赚六七十,所以他们还巴不得柴油再涨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