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對於音樂,我是門外漢。理論與實踐,都不懂得。但是聽——說得文雅一點,欣賞,是喜歡的,我對音樂一種難於言說的也許是直覺的,幼稚的愛,所以雖然是一個十足地道的外行,卻也想要說幾句外行話。
什麼高奧的理論,我不懂;但是我覺得,音樂,像任何其他藝術一樣,假使脫離了時代,遠離著民眾,那是虛偽和軟弱的,她不但沒有前途,而且必然為民眾為時代所拋棄,要死滅的。
所以談音樂,我們首先要求是“時代的音樂”和“民眾的音樂”。
現在是處在一個變動的時代,一切舊的腐朽的正在走向死亡,一切新的堅實的正在萌芽抽枝,作為一個人,作為一個藝術家,我們必須認清時代,創造出為這時代所需要的,不但適合時代,而且能促進它的發展的作品來。什麼蝴蝶鴛鴦,什麼佳人才子,柔綿悱惻,哀怨欲絕,以及死啊活啊之類作品,早該隨著光陰的流駛而爬進墳墓,今天所需要的,是新的,健康的,勇勵活潑的,充滿了生之意志,堅執著勝利的信心的作品,她要有鐵一般的力量,來召喚起千千萬萬的善良的人類向理想的前途進攻。今日的音樂不再是少數特權者的娛樂品,而應該是多數人的精神的食糧。
藝術是應該服務於民眾的,音樂絕不能例外。自然,一般說來,民眾們的水準是低的,我們被生活的鞭子抽打著,很少受到藝術的教育,但我們是喜歡藝術,我們是愛藝術的。我們有理由向藝術家要求,給我們較理解的藝術。——這個准不是說降低了藝術的水準而來迎合民眾的脾胃,而是說,要儘量弄得通俗點,使民眾能夠理解,影響接受,因而能夠發生反響。不能為民眾所理解所接受的藝術,儘管她怎樣好,怎樣偉大,她是沒有用的,等於廢物,她的收穫是“失敗”。
這是一些卑不足道的外行人所提出的意見,趁這音樂節,我提了出來,希望音樂工作者能拿來想一想。
原載於一九四四年 四月 十二日 福建省永市《民主報·新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