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我會常常告誡自己,應該學得理智,我也曾相信我已學了一點點了。但是,糟糕得很,偶爾看見了陳依~~~投河自殺的新聞,竟又衝動起來,幸而我不戴帽子,不然,恐怕真會把帽子沖掉的吧?
我感到憤怒。
不要翻歷史,就是說目前吧:社會對女子的殘害,難道是說得清的嗎?婢女可以活埋,妻子應該殉夫,這是~~~古~~~然,至於父要子亡,不得不亡,也不過是於今為烈而已,何足道哉哉?在我們中國,父母長輩迫死——只是迫死——一二個子女,原不值得大驚小怪的啊。
是的,不值得大驚小怪的,我們盡可以樂天知命,等待冥冥中的主宰來發落:——勸善懲惡。至於我們——各人自掃門前雪,死的又不是自己的親朋,更非自己的愛人,甚至連名字也只是第一遭見到。——與我無干。並且,並且,誰要她死的?不是自作孽嗎?
假如人人這樣守分,天下也許早就太平了吧?然而如今是烽火漫天,血腥遍野——還不知又是誰作的孽。
然而無論如何,一個可~~~可敬的十八歲的女孩子是被傳統觀念,是被社會殺死了,是被她的長輩殺死了!
在我國,女子的性命不及一條狗,這也是自古已然的鐵一般事實,無法辯駁的。但女子們是否應該永遠如此下去呢?這情形會持續到多久呢?
我不是預言家,但我說,女子們抬頭的日子,女子們與男子們同樣地做人的日子,是就會來到的。但這日子不能等待,而需要我們——包括所有覺醒的女子和男子在內——用我們的努力去爭取。陳依~~~的自殺,自然表示了她的弱點;但也正在次變現了女子的覺醒,她已經不願意再忍受這苦難,這是勝利的第一~~~;可惜她年齡太輕,認識太差,只知道“活路走不通,只好走死路”。而沒認識到自己可以反抗,可以勝利,所以白白的犧牲了自己:“我今去了”,沒有勇氣或力量跨上勝利的第二步——反抗的路上去。
但在悼惜之後,我要告訴活著的人:
“活路是走得通的,雖然苦一點,只要有勇氣有計劃,我們終能走過去,一直走到活的地方”。
我悲痛,但我充滿了希望與信心。
——四月九日
原載於 一九四四年 四月 十三日 福建省永安市《民主報·新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