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了陳依繡投河自殺的消息,想起女子的命運,想起婦運的前途,想起中國的未來,我覺得心痛萬分。縱然朋友們盡著勸告或保重自己,但我再無法沉默,我要支撐著坐起來,不管自己在發燒,不管自己的手在發抖,我要寫出我底控訴,因為我的靈魂又被燒灼著了。
在我國,“女子無才便是德”,一向象一條無形的法律一樣統治著殘害著我們的千千萬萬的姑嫂姐妹,她們的前途在這法律之下葬送了,女子們生來就註定了她悲慘的命運,女子的一生,從搖籃一直到墳墓,都是在悲慘的命運的手掌裏苟延殘喘,忍辱偷生!女子的一生,似乎專為著侍奉人,——小時侍奉爹娘,稍長侍奉公婆丈夫,再則侍奉兒女。誰也沒有想到女人也是一個人,誰也沒有想到這是一種如何野蠻殘酷而不吉利的現象,而不但安之若素。認為理所當然,並且變本加厲,對女子的待遇日益苛刻與野蠻。
任何文明國家都有男女學齡兒童受教育的同樣權利,而我們現在已是民國,憲法草案上也有類似的規定,剝奪一個人的教育權,這是一種野獸的行為,是間接的謀殺,是犯罪!但是我們實在想不到在今天還有這種令人痛心的事情發生在這戰時省會所在地的永安,而她失學的原因又不是為了經濟,而僅僅是“侍奉祖母”,而僅僅是“家務”,而死者又僅僅只有十八歲!而又僅僅唯讀到小學五年級!
為了女子的命運,為了婦運的前途,為了中國的未來,更為了人類的解放事業,我們提出:請政府根據事實,嚴厲制裁這間接殺人的兇手,以為一般頑固家長之誡!剝奪子女教育權,間接殺人,其罪行與漢奸無異!更希望社會人士密切注意此一事件之發展,切勿輕輕放過,而將國家命運委諸他人。
我更要提醒無數在苦難中的姑嫂姐妹們:目前的現實雖然黑暗,但奮鬥的結果必然光明。自殺是弱者的行為。至於目前的辦法,我指出本刊三月十六日的“我們要活下去”和四月八日的“忍耐”二文,請拿來做參考。
——四、八
原載於一九四四年 四月 十一日福建省永安市《民主報·新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