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卫〔2011〕174号
关于印发《永安市社区卫生服务站
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为充分调动社区卫生服务站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福建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闽卫农社〔2011〕64号)要求,市卫生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永安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永安市卫生局 永安市财政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卫生 社区卫生服务站 考核办法 通知
永安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1年11月21日印发
永安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办法
为充分调动社区卫生服务站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福建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闽卫农社〔2011〕6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督促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城市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二、考核原则
(一)公平公正。考核过程坚持公平、公正,考核办法和结果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简便高效。简化考核程序,突出重点内容,抓住关键环节,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单次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考核结果客观、真实、准确。
(三)奖优罚劣。充分发挥考核作用,考核结果与经费拨付挂钩,奖优罚劣,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群众受益。
(四)督查与考核结合。采取不定期督导检查与年度项目考核相结合,提高工作效率。
三、考核对象
本辖区内承担基本公共卫生任务的社区卫生服务站。
四、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包括方案制定、项目实施、项目管理及服务模式、培训及督导考核等。
(二)项目执行情况。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及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的数量和质量评估。
(三)实施效果。主要包括城乡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等。
五、考核方法
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考核、市卫生局抽查复核的考核评价制度。
(一)考核周期。考核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按自然年度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组织形式和时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小组,组织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全面考核,考核工作于考核年度次年1月份之前完成,并将考核结果于考核结束后7天内报市卫生局。市卫生局根据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考核结果,原则上每个街道抽取1至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复核,复核工作于考核年度次年3月份之前完成。
(三)考核方法。考核采取现场考察、查阅资料、电话调查、问卷调查等方法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和社区居民进行考核和调查。考核标准参见(附件1)。
六、考核结果的计算和利用
(一)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考核评估结果作为核拨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和机构年度校验的重要依据。
(二)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应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计算:
1. 某服务站计量核定补助资金=∑(单项补助标准×经市卫生局、财政局核定后的某项目工作量)。
2. 某服务站年度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总额为,考核得分为80分以上给予计量核定补助资金的全部,70-79分给予计量核定补助资金的80%,60-69分给予计量核定补助资金的60%,不足60分的给予计量核定补助资金的50%,连续3年50分以下取消补助资格。单项补助标准参照附件2。
(三)作为机构年度校验依据
服务站最终考评分数低于60分为不合格,视情况给予1-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暂缓校验期满由服务站向市卫生局提出复评申请,市卫生局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合进行复评,仍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连续3年不合格的,市卫生局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七、工作要求
(一)健全考核组织。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小组,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站项目工作的考核,考核组成员由公共卫生人员组成。
(二)确保资金到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市卫生局、市财政局核定后的某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量,年初将50%的补助资金预拨给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年终根据考核结果再行结算并拨付年度补助资金。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挪用或拖欠社区卫生服务站补助资金,对补助资金落实不到位、核拨不及时、套取补助资金的单位将予以全市通报,追缴套取补助资金,并相应扣减次年补助资金。
(三)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沟通反馈机制,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小组对考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成效要定期反馈,提出建议。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将每年考核结果公示,并在完成考核工作后两周内,将考核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卫生局。
(四)严肃考核纪律。对在考核工作中敷衍塞责或弄虚作假的,除责令其立即纠正外,将相应扣减专项补助资金,并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1、永安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
2、永安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参考标准
3、永安市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