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
为贯彻落实省委、三明和永安市委关于深化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部署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同意,现将《槐南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槐南镇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
中共永安市槐南镇委员会
2016年10月8日
槐南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根据中共永安市委《关于印发<永安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永安市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永委〔2016〕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镇党委领导班子责任
镇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切实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廉政教育警示
1、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半年至少安排1次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学习,学习研讨情况及时报上级党委、纪委。
2、开设廉政专题教育课。定期开设廉政专题教育课,组织领导、部门负责人及村主干进行廉政教育,把党章、党纪党规、廉政法规等内容纳入学习范围。
3、开展警示教育。利用微信群、短信、宣传栏等载体发布警示讯息、腐败案件、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内容,每半年至少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1次。
(二)健全完善制度
1、规范权力运行。凡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的必须集体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决定,认真执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请示报告等制度。按照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
2、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规范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等标准,健全完善相关制度。
(三)深化作风建设
1、推进作风建设工作。持续开展“四百”活动、“治五风创五优”活动,深化效能建设。认真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边学边查、边学边做,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2、持续督查整改“四风”。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四风”问题、腐败问题常态化督查,强化镇领导、干部及村干部思想意识、责任意识,抓好重要事、重点人、重要环节的督查工作,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违纪违规行为。
(四)强化纪律审查
1、抓早抓小抓重点。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定期组织重要环节经办人、重要工作执行人廉政提醒谈话,对新任股级干部、村干部进行任前谈话,加强新任股级干部、村干部廉政意识。
2、支持和保障纪委开展纪律审查。及时听取审查工作汇报,主要领导协调解决案件查办中的重要问题,对违反党纪党规、“四风”问题突出的部门,严肃追究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责任。
(五)落实部署检查
1、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半年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及时召开党政班子会,传达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精神,部署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
2、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突出“两个责任”,做好日常督查、年底检查工作,梳理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报告责任落实情况。重视上级巡视和检查移交问题的整改落实,收到问题清单,按时限报送整改方案,及时完成整改任务并反馈。
二、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
镇党委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一)督促工作落实到位。亲自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局性的会议和活动,及时主持召开党政班子会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要求。年初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颁发责任书,分解工作任务到人、到部门,经常性督促工作落实,亲自协调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工作环节,明确职责,理顺关系,亲自听取重要案件查办情况汇报,组织力量督促办理。
(二)抓好警示教育工作。自觉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警示教育活动,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定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监督,及时了解掌握各级干部思想动态、群众的评价和反映,督促班子廉洁从政。
(三)传导压力抓小抓早。每年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谈话不少于1次,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约谈、提醒、警示相关人员,避免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
(四)规范用权示范带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依纪依法履职,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制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带头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格自律,自觉接受监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政表率。
三、镇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镇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切实做到以下五个方面。
(一)提高部门监管力度。把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廉政建设的目标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经常检查分析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研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二)抓好教育监管工作。加强分管部门日常监管,及时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常态化提醒谈话,每半年至少与分管部门干部谈话1次,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
(三)督促落实问题整改。按时完成上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及时整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发现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四风”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部门,分管领导要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
(四)自觉落实制度规定。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遵守请示、报告制度,督促分管部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权力规范、公开运行。
(五)严格落实廉洁自律。自觉参加各级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和警示教育活动,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定期向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
槐南镇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根据永安市委《关于印发〈永安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永安市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永委〔2016〕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协调
1、根据市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向镇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助镇党委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2、协助镇党委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年初及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与各村(居)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并加强过程管理和监督检查,促进任务落实;年终协助镇党委对全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组织检查考核,提出考核等次评定建议。
3、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根据市纪委和镇党委的安排部署,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寓于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和反腐败工作全过程,督促检查各项任务的落实;协助镇党委推动落实《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年底向市纪委和镇党委报告落实监督责任情况。
二、深化廉政教育
1、强化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利用每周二晚上的干部集中学习机会,对全镇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
2、开展廉政谈话教育。督查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实行常态化廉政提醒谈话,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规违纪人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教育。
3、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的廉政警示教育。及时通报查处的案件和上级通报的各类典型案例,认真组织剖析问题根源,坚持把学习教育与执纪问责有机结合起来,针对群众来信来访和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坚持“一案一剖析一警示”,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倒逼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履职尽责。
4、开展制度法规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三资”监管工作的通知》、工程招投标程序规定等内容,使党员干部在平时工作生活中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违,提高依法依规办事意识。
三、强化执纪问责
1、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大查处违反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其他党纪党规的力度,坚决维护党章和党内各项法规的权威。
2、加强对本镇和各村(居)、部门所站各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保证政令畅通。
3、强化问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狠抓党员领导干部履职不到位等情形,做到严字当头,失职必问、问责必严。
四、强化作风监督
1、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大操大办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每季度督查财务账目支出情况不少于1次,并形成长效机制。
2、加强作风效能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考勤、绩效考核等制度,不断深化“治五风创五优”和“四百”等活动,运用好“槐南视窗”宣传载体,促进干部队伍服务质量提升,作风转变。
3、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把纠正扶贫资金使用、村级“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纳入纠风目标管理,督促有关部门、所站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五、严格纪律审查
1、坚决惩治腐败。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处扶贫项目、水利工程项目、工程设施项目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村级坐支、挪用公款、乱发加班补贴等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2、落实信访举报“零暂存”。认真受理群众的各类信访举报,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认真办理,实现信访举报件办理“零暂存”。
3、落实“一案一整改”。对发生的重大典型案件,认真进行深刻剖析,分析发案原因,认真组织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要求,提升综合效果。
4、严格遵守审查纪律。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审查纪律,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格遵守廉政纪律,确保执纪审查安全。
六、严肃查处腐败
1、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重点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以及贪污贿赂、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2、加强信访监督,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领导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3、严格落实线索报告制度。镇纪委每月向市纪委报告线索,没有线索零报告。
4、实行案件查办报告制。办理重大或涉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案件,在向镇党委报批立案和报告拟处分意见的同时,及时向市纪委报告。
5、严肃纪律审查工作纪律。对纪律审查过程中不认真履职,出现瞒报漏报,有案不查、徇私包庇,违反保密纪律、失密泄密等违纪行为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巩固自身建设
1.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纪检干部在学习中当先锋、做表率,要严于律己,比一般党员干部要学得更深、对党纪党规了解要更透彻,做尊崇党章,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的模范,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2.根据“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监督责任”的要求,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加强纪检业务知识学习,每月组织纪检干部学习业务知识不少于1次,不断提升纪检干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保纪检监督责任全面落实。
3.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纪检书记承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队伍建设负责,切实做到一身作则,带头加强党性修养,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