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上午,伴随着凉爽的海风,山东省蓬莱市南王镇磕王村村民王贵富精心管理着自己承包的7亩葡萄园。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自己以每亩500元的价格将5亩地转租给了烟台中粮葡萄酿酒有限公司,接着又承担了该公司7亩葡萄园的管理工作,两项收入加在一起一年一万多元。烟台市委常委、蓬莱市委书记刘树其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解决‘三农’问题,首先要解决好土地问题,让土地增值,首批国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烟台中粮公司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他们拿出了一套运作模式,辐射土地近万亩,现在是农民满意、企业满意、政府满意。由于龙头企业的引进,每亩土地收益达3000多元,烟台中粮去年在当地缴税5000多万元,今年将达8000多万元。可以说,他们做到了‘三赢’。”
烟台中粮公司陈云昌总经理说:“我们与农民是利益共同体,公司将产品的销售利润的一部分给农民,是从企业自身利益出发的,是为了提高葡萄酒的质量。国外的葡萄酒质量好,是因为那里种植的葡萄树年代长、投入大,结出的葡萄质量好;而我们是农民承包土地种植,如果企业和农民分开经营,农民种、我们收,就会导致他们只注重产量,忽视质量。前些年,有些葡萄加工企业为了取得原料,采取‘订单’收购的方式,发展了一些基地,然后通过基地与分散的农户进行联结。由于产品价格‘随行就市’,农产品的数量也就‘随价起落’。而一旦产品过多,价格就会急速下落,农民就有可能放弃种葡萄。农民与企业同床异梦,怎能指望有稳定的好收成?企业所需的原料质量又如何能保证?正是前车之鉴使烟台中粮人做了一个换位思考,创立了‘一体化经营,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的基地运作模式,让农民和企业都得实惠。”
这一模式从保护农民利益入手,把土地使用权流转到公司手里,公司与乡镇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中介组织———葡萄生产合作社。它的主要职能是:受公司委托,行使管理葡萄基地的各项职能,组织农民完成自己所承包葡萄园的管理任务,并向农民发放土地租金和劳动报酬。葡萄生产合作社一手托两家:既对公司负责,又对农民负责,其性质类似经纪公司加服务公司。这个中介组织的出现,丰富了产业化职能链的内容,把“公司+基地+农户”的公式变成了“公司+中介组织+基地+农户”。合作社肩挑两头,一头联公司,一头联3000多家农户,辐射万亩葡萄园基地,企业通过合作社下达生产计划,签订合同,合作社按照公司的统一标准向农户提供苗木、农药和生产技术,搞好生产环节的管理和服务,同时也由合作社根据合同要求,收购农户的合格产品。中粮模式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社会化程度,实现了对葡萄园的精确化、规范化生产管理,提高了土地的产出率。这样既为公司对原料控制提供了可靠保证,又对分散农民实行了有效组织,公司也得以按照标准化原则建设葡萄园,把科学技术和机械化生产等集约化手段充分投入到葡萄基地,以生产出最好的酿酒葡萄。
在这条产业链上劳作的农民实际上成了企业工人,农民有了“归属感”和价值感,企业吃了定心丸,一条互利互惠、可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产业链就此坚实了。为了使公司和农户之间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利益共同体,提高农民参与市场竞争、接受市场的能力,企业和农户还共同建立了风险基金,公司把销售利润的一部分拿出来作为风险基金,主要用于农民灾年和市场风险带来的损失补偿。蓬莱市南王镇磕王村的土地是烟台中粮公司产业化运作的一部分。现在这个村人均收入从5年前的1000元增加到了5800元。在烟台中粮公司成立之前,磕王村也曾给其它酿酒企业种过酿酒葡萄,一位村民说:“当年葡萄八分钱一斤,三年一结账,除了结账难,卖葡萄更难,卖葡萄的队伍常常排到半夜,有时没等排到自己,葡萄就已经烂了。”在距磕王村不远的刘家沟村,有位叫朱培田的农民,当年无奈之下带头刨掉了葡萄树。在采访中,记者又见到了这位倔强的果农,如今他全家承包了几十亩葡萄园。
与管理烟台中粮公司葡萄园的果农围坐在山坡上攀谈,他们一脸欢喜地向记者算了一笔账:“烟台长城和我们签了30年的长期合同,30年的租金每三年增长10%,这超过了种其它作物的收入。此外,每料理一亩葡萄可得到上千元的管理费,一个人至少可以管理5亩地,一年下来人均收入至少超过5000元,在农村可以过好日子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