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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登记
发布时间:2003/8/27 游览人次:8033
必备材料(前置条件)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婴儿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往年出生未按时申报落户的未婚子女,还需提供在父亲或母亲另一方未落户证明;
5、非婚生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或公证机关确认的父子关系证明。
办事程序(审批流程)
相关材料齐全 , 申请人→派出所窗口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诺时限(工作日)
即办
办事机构
永安市公安局
受理科室
各派出所窗口
联系电话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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