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材料(前置条件) 1、申请的单位或个人应填写《稀有珍贵树种办理特运证明申请单》,除应当按规定提交检疫证明、育林费、维简费和林业建设保护费的有关单据或证明外,还应当分别提交下列有关证件:1、林权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其生产的木材,应当提交本辖区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采伐许可证和木材检验机构现场检验填写的《码单》;
2、再次运输木材的,应提交原运输证或者木材交易合法证明;
3、依法没收的木材,应提交执法机关做出的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机关的结案证明;
4、销售上年度采伐山场截转的库存木材或销售上年度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截转的库存木材(产品),应提交本辖区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核准的木材(产品)截转证明材料。
办事程序(审批流程)
申请人→林政科审核→逐级呈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诺时限(工作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