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材料(前置条件)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部门批准文件及复印件 ;
2、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及复印件 ;
3、注册地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非个体单位提供);
4、组织机构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
5、企业章程 ( 复印件加盖企业章 )( 分支机构需提供总机构章程 );
6、《税务登记表》并盖企业章 ( 一式三份 );
7、《纳税人税种登记表》并盖企业章 ( 一式三份 );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办事程序(审批流程) 在办税服务中心直接办理
收费标准
开业登记证每套50元;变更登记证每套25元。省物委、财政厅闽价[1999]函160号[1999]174号、闽价费永S042401至S042409
承诺时限(工作日)
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