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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开办零售药店

发布时间:2003/9/1   游览人次:13376
    必备材料(前置条件)
    1、《开办零售药店登记表》;
    2、申请开办药店的书面申请;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人资格或其他相应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及履历表;
    5、拟开办药店主要负责人履历表及身份证原件(查验后退回)、复印件;
    6、营业场所和仓储用房的合法使用证明;
    7、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8、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材料或证明。
    
    办事程序(审批流程)
    监管股受理、收件→审核→送分管领导审核→是否同意筹建通知书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诺时限(工作日)
   10



办事机构永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受理科室监管股
联系电话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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