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面申请报告; 2、《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预)审批表》;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担保费收入合法凭据。
办事程序(审批流程) 提供有关资料→办税服务中心受理→主管税务分局(所)审核→税政社保科审核→永安市局报上级局批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诺时限(工作日)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