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注册登记
发布时间:2003/9/2 游览人次:5924
必备材料(前置条件)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合伙人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名称报告;
3、全体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5、合伙企业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6、合伙协议;
7、出资权属证明;
8、经营场所证明及承租协议;
9、合伙企业事务负责人任职证明;
10、会计证复印件;
11、从业人员花名册;
12、其他有关前置批准文件、证明。
办事程序(审批流程)
经办人受理审查→注册科长核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诺时限(工作日)
3
办事机构 | 永安市工商管理局 |
受理科室 | 注册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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