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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聚集场所开业前、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
发布时间:2003/9/2 游览人次:6129
必备材料(前置条件)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场所平面图;
3、建筑物的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灭火疏散预案;
6、法人代表复印件;
7、场所内员工名单;
8、场所租赁合同。
办事程序(审批流程)
填写申报表→受理→补齐资料→经办人实地检查→出具意见书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诺时限(工作日)
3日内实地检查,检查后2日内发出意见书。
办事机构
永安市消防大队
受理科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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