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投稿信箱
|
广告联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快讯
图片
排行
滚动
政务
办事
政策
职能
产业
招商
产品
供求
旅游
林竹
农业
纺织
文学
新作
名家
排行
百科
荣耀
人物
史料
论坛
新帖
精华
专题
商城
新品
促销
服务
房产
楼盘
出售
出租
职场
招聘
求职
指导
二手
出售
求购
转让
黄页
政府
企业
商家
现在位置:
首页
>>
永安政务
>>
办事指南
>> 正文
人事委托代理和人才市场管理
发布时间:2003/9/4 游览人次:4656
必备材料(前置条件)
人事关系储存、保留国家干部身份、单纯寄档、用人单位公布用人信息
办事程序(审批流程)
①个人申请→人才中心审批②用人单位申请→人才中心审批→科长
收费标准
闽人调(90)10号、永人干(98)31号、省人民政府令第43号
承诺时限(工作日)
即办
办事机构
永安市人事局
受理科室
联系电话
E-mail
【
发布
】【
推荐
】【
打印
】【字号:
大
中
小
】【
关闭
】【
返顶
】
分享到:
相关内容:
暂无相关内容
同类推荐:
办理取水许可证(预申请)
建筑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含市政、装修、装饰工程)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核准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户口迁移
永安市卫生计生系统计生工作办事程序
煤炭经营资格许可证
医疗广告审查.
关于本站
广告发布
网站合作
申请链接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首页定制
网站风格
(2003-2025) © yawin.cn 永安之窗 All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05006123号
页面执行:78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