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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资总额审定

发布时间:2003/12/16   游览人次:42440
        (前置条件):1、工资基金手册;2、企业财务决算;3、人员增减情况。
    办事程序(审批流程):劳动保障局社保科受理--审核、调整工资增减数额--核定工资总额。
    收费标准:不收费。
    承诺时限(工作日):5日。


办事机构永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科室社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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