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
发布时间:2003/12/16 游览人次:71246
(前置条件):1、伤(病)残鉴定申请书;2、工伤认定书;3、身份证复印件;4、职工医疗终结鉴定结论;5、所有病史材料、诊断结论及近期诊断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
办事程序(审批流程):劳动保障局社保科受理--随机抽取3-5名相关专家提出鉴定意见--劳鉴会作出鉴定结论--1-4级上报三明劳鉴会鉴定。
收费标准:闽价[2003]服278号,每例260元。
承诺时限(工作日):40日。
办事机构 | 永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受理科室 | 社保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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