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合格证》办理一次性告知单
发布时间:2015/4/16 16:12:52 游览人次:44014
一、事项名称
《动物防疫合格证》办理
二、审批类型
行政许可
三、办理程序
申请→镇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审核→发证
四、申报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和计划生育证明;
2.饲养场所在地用证明复印件或承租协议复印件;
3.饲养场各项规章制度;
4.从业人员健康证
五、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受理部门:新农村建设服务窗口
八、受理地址:镇畜牧兽医站
九、联系电话:15959807609,投诉电话:3560010
办事机构 | 永安市安砂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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