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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办理一次性告知单

发布时间:2015/4/16 16:18:07   游览人次:41749
    一、事项名称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办理
二、审批类型
行政许可
三、办理程序
1.核发:申请→镇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市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发证
2.变更:
①变更经营范围、经营地点:重新申请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②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到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
四、申报材料
1.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面资格证明;
2.与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
3.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资格证明;
4.企业法人代表或个人的计生证明
五、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受理部门:新农村建设服务窗口
八、受理地址:镇畜牧兽医站
九、联系电话:15959807609,投诉电话:3560010


办事机构永安市安砂镇人民政府
受理科室
联系电话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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