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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边境通行证

发布时间:2003/8/26   游览人次:15011
    必备材料(前置条件)
    1、居民身份证;
    2、外来人员提供暂住证(需暂住一年以上)。

    办事程序(审批流程)
   (1)本市部份居民可免办《边境通行证》进入深圳、珠海特区。即60周岁以上的男性公民,55周岁以上女性公民直接凭居民身份证进入深圳、珠海特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武装警察部队官兵、人民警察直接凭军(警)官证,士兵证进入深圳、珠海特区;

   (2)本市居民前往深圳、珠海特区凭身份证申办《边境通行证》证件有效期最长可为一年。

    收费标准
    国家物价、财政部〔1992〕价费字240号每证2元许可证号:闽价费永SO40101

    承诺时限(工作日)
    即办



办事机构永安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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