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年检
发布时间:2003/8/26 游览人次:14930
必备材料(前置条件) 1、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
2、《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一式两份;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正、副本;
4、其他需报送的有关材料。
办事程序(审批流程)
1、携带备齐材料至中心;
2、中心经办人审核备齐材料后报市民政局;
3、市民政局按规定对受检社团进行年检,作出年检结论;
4、中心经办人发给《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诺时限(工作日)
7
办事机构 | 永安市民政局 |
受理科室 | 社会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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