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程序(审批流程) 个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村委会集体评议→张榜公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市民政局审批→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张榜公布→保障金发放 (一般每年元月15日前个人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诺时限(工作日)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