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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来
往大陆通行证签注多次入出境签注、暂住加注延期
发布时间:2003/8/27 游览人次:7538
必备材料(前置条件)
1、台湾出入境证件、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其复印件。
2、临时住宿卡的正本及复印件。
3、证照专用照一张。
4、与延期事由相关的证明。
5、多次入出境签注、暂住加注另需单位申请报告及《国际旅行健康证明》。
办事程序(审批流程)
经办民警受理→科领导审批→上报三明市局发证
收费标准
国家物价局财政局(1993)价费164号;台胞证50元;加注延期20元;多次出入境签注100元
承诺时限(工作日)
10
办事机构
永安市公安局
受理科室
出入境管理科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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