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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来
往大陆通行证签注多次入出境签注、暂住加注延期

发布时间:2003/8/27   游览人次:7052
    必备材料(前置条件)
    1、台湾出入境证件、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其复印件。
    2、临时住宿卡的正本及复印件。
    3、证照专用照一张。
    4、与延期事由相关的证明。
    5、多次入出境签注、暂住加注另需单位申请报告及《国际旅行健康证明》。

    办事程序(审批流程)
    经办民警受理→科领导审批→上报三明市局发证

    收费标准
    国家物价局财政局(1993)价费164号;台胞证50元;加注延期20元;多次出入境签注100元

    承诺时限(工作日)
    10



办事机构永安市公安局
受理科室出入境管理科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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