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人民政府出台优惠政策推进再生资源市场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09/6/2 17:10:57 游览人次:3074
2008年11月,我市被列为省级首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单位,成为全省四个试点县(市)之一。今年初,永安市人民政府出台“三项”优惠政策推进再生资源市场项目建设工作。一是土地出让金实行先征后返,市本级实得部分全额返还给项目业主作为补助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二是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减半征收。三是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建成投入使用后前2年所产生的税收地方财力实得部分全额返还给经营户,后3年减半返还。市供销社把市政府的“三项”优惠政策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按照“退市进郊”原则,即将动工兴建再生资源回收交易市场1个,该市场建成后,将对我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