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关于促进纺织产业集聚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产业集聚,做大纺织产业规模,提升纺织产业整体竞争力,实现建设全省纺织强市的目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定位
1、目标定位:到2008年,纺织工业总产值达40亿元,年均增长42.5%,利税总额达4亿元,纺织工业企业达200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30家,企业用工总数达3.5万人。
2、产业、产品定位:坚持以建成全省纺织强市为目标,以构建产业用纺织品生产基地为核心内容,以发展制革业为突破口,带动化纤、纺纱、织造、非织造布、染整、制革等相关产业、产品的成龙配套。 同时,积极发展为纺织企业服务的中介、信息咨询、金融服务、纺织机械配件等配套行业,形成产业集聚。
二、主要措施
(一)营造发展环境。
1、在全市上下营造合力,以建设全省纺织强市为目标,坚持把纺织产业作为三大特色主导产业之一加以培育、发展。
2、从加强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平台建设、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实施优惠政策扶持等方面多管齐下,努力创建良好的投资环境,最大限度地引导、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发展永安纺织业,使民间资本成为纺织企业的主要投资主体。
(二)构建集聚平台。
1、科学规划工业园区发展。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科学规划布局我市纺织工业园区,整合资源、优化功能配置。以尼葛工业区为主导园区,将尼葛工业区建成集纤维、纺纱、织造、针织、服装、染整、制革为一体,园区功能完备的大型纺织工业区。在原有尼葛新区1000亩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力度使园区面积达到1平方公里以上,依据纺织行业生产工序经营流程和服务配套等设施划分功能区块,高标准、高档次规划园区建设。贡川镇水东工业集中区要建设成为以发展染整业、制革业为主的生产基地。其它乡镇的工业集中区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开发扩大工业用地面积,为尼葛主导园区的产业规模和产业链延伸,发展卫星型生产基地,为小型民间加工企业提供后备工业用地。
2、建设一个新的化纤纺织工业区。在目前福建纺织化纤集团公司所在地域,开辟新的工业园区,建设新的纺
织工业基地。一是配合福建化纤集团公司的改制进程,引导鼓励永安纺织民营企业投资参股经营,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促进短纤、纺织、染整、制革等各类企业集聚;二是依托福建化纤集团公司具有维纶短纤、差别化长丝原料以及科技力量强的优势,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引进国外先进的熔喷法无纺布—革基布一条龙生产线,大力发展制革业,开发、生产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竞争力强的系列产品,占领市场。
3、鼓励开发建设纺织专用标准厂房。鼓励、引导社会投资者,按市纺织工业园区规划布局,开发建设纺织标准厂房进行出售或租赁,以解决新建纺织项目业主因大额资金投入厂房建设工程,而造成生产经营资金不足,或建设厂房周期长、投产见效慢等入门难、发展难的问题。
4、培育建设纺织专业市场。积极引导鼓励和培育建设我市成为我省产业用纺织品的交易市场所在地,争取在2008年以前,形成有一定规模和档次的专业市场。
(三)引导企业间的协调和联合。
由市纺织行业协会和市纺织行业管理办公室牵头,引导组建各类专业化公司。
1、引导组建专业化企业集团。积极引导纺织优势骨干企业,通过联合兼并等方式,与中小型纺织企业组成若
干个专业化生产的大型纺织企业集团公司。通过扶持专业化企业集团公司,使之成为我市纺织产业集聚的龙头支柱
企业,以强带弱共同发展。
2、引导组建纺织品营销公司。按照产供销一体化经营的思路,积极引导纺织品营销大户和经销企业,组建若干个纺织品营销公司,全方位拓展销售网络。
3、引导组建纺织物流配送中心。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组建我市纺织物流配送中心,并建立物流配送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与我市各纺织企业及国内外的物流配送中心的电子商务终端联网。通过现代化的物流配送手段,推动企业全面走向市场,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大循环中,从而逐步实现我市纺织企业的业务订单、产品销售,生产的原辅材料、机物料配件等实行现代化物流配送,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4、积极扶持纺织企业上市。加大对大型纺织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其做强做大,并给予政策倾斜,鼓励、扶持纺织企业上市,把企业真正推向市场经济前沿,促进企业超越式发展。
(四)提升产业层次。
1、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积极帮助企业进行“双认证”工作,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档次,进而提高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积极鼓励纺织企业在争创名牌、打响名牌上下功夫,走品牌效应、品牌兴业的发展路子。
2、鼓励建立纺织研发中心。鼓励、引导有条件的纺织骨干企业,与省内外纺织科研院校联合,建立纺织研发中心,实现产学研有机结合,使之成为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研发的孵化器和科研成果实现产业化的基地,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为我市科技兴纺提供智力支持。
三、相关政策扶持
(一)实行扶优扶强政策。
对经市政府认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三类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一是规模企业。包括纺纱规模达5万锭以上的纺纱生产企业;各类织机规模达300台以上,或无纺布生产线达15条以上的织造生产企业;年染整梭织布达3500万米以上及针织色坯布达2000吨以上的染整生产企业;制革生产线达2条以上的制革生产企业;年产值达1亿元以上的生产型企业;年销售额达8000万元以上的纺织品营销企业。
二是核心企业。包括PU革基布、染整、制革行业以及服装行业的生产企业,其发展有利于促进整个纺织产业的成龙配套,促进我市特色主导产品形成的企业。
三是物流配送企业。对生产企业带动能力强的物流配送中心或流通企业。
(二)实行财税政策倾斜。
1、财政支持。一是对新建规模企业、核心企业或物流配送企业,在税收上给予返还奖励,具体是:①从企业纳税年度起三年内,企业新增企业所得税地方财政实得部分的50%给予返还奖励;②从企业纳税年度起五年内,企业新增增值税地方财政实得部分的45%给予奖励。二是对原有企业,达到以上三类企业设定条件的,由企业向市纺织行业管理办公室申报,经经贸、财政、税务等部门进行企业认定,从认定年度起,以企业前三年纳税平均值为基数,享受以上优惠政策。三是市财政拨出专款,对有配置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终端硬件设备的纺织企业给予补贴。
2、税赋支持。全市纺织业税收实行纳税评估,确定纺纱、织布等行业税赋峰值,营造公平、公正、宽松的税收环境,进一步优化服务水平。鼓励企业投资技改,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加快企业的滚动发展。
3、建立纺织企业新产品开发基金。市政府从纺织企业所纳税的地方所得中按一定比例由财政拨专款设立纺织企业新产品开发基金,专项用于纺织企业开发新产品和技术创新,提高企业产品档次和市场竞争力。
4、设立纺织企业技改贷款贴息。鼓励纺织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市政府从纺织企业所纳税的地方所得中按一定比例由财政拨专款设立纺织企业技改贴息基金。专项用于在永安区域内投资的各种经济类型纺织企业,凡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开拓市场实施的技术改造投资,经财政、经贸、纺织行管办、纺织协会等部门审定核准,可享受财政技改贷款贴息,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5、市政府专项扶持奖励。一是对获得国家证监会批准,成功上市的纺织企业,市政府一次性奖励企业100万元。二是对获得国家工商总局认定,并取得国家驰名商标证书的纺织企业,市政府一次奖励企业100万元,同时对该产品在资金、财政等方面给予一定扶持。三是对建立纺织研发中心的纺织企业,市政府从资金、政策上予以大力扶持,鼓励企业走产学研结合的路子,促进科研院校的科技成果在企业实现产业化。
(三)实行信贷政策倾斜。
1、加大银企合作力度。实行各家商业银行对口扶持几家纺织企业办法,简化资产抵押担保、评估、审查手续,降低收费标准,适当提高房产、土地、设备等资产抵押贷款比例给予抵押贷款额度,同时尽可能提高企业授信贷款额度,解决企业发展资金不足问题。
2、组建并运作好市纺织行业贷款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担保公司按公司制运作,实行市场化经营管理。企业申贷由担保公司内相关产业组进行评估、确认互保,提交担保公司评审委员会审定后,由担保公司负责为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按一定比例向银行贷款,“短平快”地解决产业集团公司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短缺的问题。
(四)实行电力政策倾斜。
对纺织企业,在电力紧张限电时,尽可能优先照顾纺织业生产电量需求,以满足纺织企业连续作业的生产特点要求。同时重点保证纺织新建投产项目的供电,以增强项目投资业主发展纺织企业的信心。
(五)实行人才政策倾斜。
继续实施纺织人才培训和引进计划,为企业发展储备人力资源。一是建立技工培训基地。以市技工学校、市农职专、市职专和三明轻纺工业学校为载体,充分发挥其教学资源优势,招收纺织专业学生,培养纺织后备人才,市财政拨专款用于学校添置配备必要的教学设备和聘请教师;同时在以上四所学校建立纺织技工短期培训基地,对社会失业人员、企业转岗人员,进行岗前、岗位短期培训学习,为纺织业输送有一定素质和技能的纺织人才。二是组织市有关部门,帮助民营纺织企业引进急需人才,并给予诸如住房、就业、户口等优惠政策,留住人才,发展企业。三是对经纺织培训,在本市从事纺织业的农村或市外社会青年,公安部门给予办理转城镇户口,吸引更多的青年在我市安心从事纺织业,建设一支稳定的专业技工队伍,以支持我市纺织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附件2 关于加快资源培育促进林竹产业集聚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永安市第十次党代会、第十四次人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快资源培育,促进林竹产业集聚,实现建设林业强市的宏伟目标。结合永安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08年,全市林业总产值达40亿元,比2003年增长1.7倍,年均增长22%;农民人均林业收入占农民人均年收入的60%以上。确保森林覆盖率不降低,森林蓄积量有增加,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重点
1、按照定向培育资源,再造资源优势,促进产业集聚的思路,在今后五年,重点建设“两个百万亩”(100万亩以毛竹为主的竹林基地、100万亩以桉树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基地)和“两个中心”(全省以高品质中密度纤维板为主的木材人造板生产中心、以竹集成材为主的竹材高效利用生产中心)。
2、加快推进林竹产业化进程。在木材加工方面,重点鼓励、扶持发展高品质中密度纤维板、层积板、竹木复合板、指接材等产品;在竹材加工方面,重点鼓励、扶持发展竹地板、竹集成材、旋切板、竹纤维、竹炭系列产品。大力发展木材深加工,逐步减少木材原料的直接外销,力争木材市内就地加工率五年内由现在的38%提高到80%以上,实现加工增值。积极推动木竹产品的升级换代,提高产品科技含量与附加值,切实解决资源充分合理利用问题。
3、加强林业生态体系建设。按照“公益林管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建设,强化对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积极探索生态公益林补偿办法,切实保护好现有的生态公益林,维护生态安全。在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前提下,加快开发福建天宝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旅游资源,提高保护区的社区经济建设水平,力争将天宝岩自然保护区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有位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同时,要加大投资力度,加快福建省竹子现代科技园区建设,配套搞好竹林旅游景观建设。
三、主要措施
(一)培育资源,促进产业集聚。
1、建设100万亩以毛竹为主的竹林基地。现有竹林面积76.8万亩,通过改造、扩鞭及营造林等到2008年实现新增竹林面积23.2万亩。重点一是做好中小径竹的垦复和新植、毛竹低产林改造等项目工作,确保各年度按规划完成新增竹林面积任务(其中2004年应完成新增竹林面积5.5万亩,竹林总面积达82.3万亩)。二是抓好福建省竹子现代科技园区建设、竹林高效经营示范与推广工作,大力实施竹山道路与竹山喷灌系统两项工程建设,以达到提高竹林经营水平和经济效益的目的。三是认真落实兑现《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竹业经济的若干意见》(永政[2002]文134号)文件精神,确保各项优惠扶持措施落实到位,提高竹农生产积极性。
2、建设100万亩以桉树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基地。其中现有林面积68.8万亩,到2008年新造速生丰产林31.2万亩。重点一是抓好各年度造林任务的落实,做好技术指导工作,确保造林质量与进度。二是抓好永林公司种苗中心与黄泥家民营种苗基地建设,为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提供种苗保障。三是稳定林业扶持政策,在建设“两个百万亩”基地的五年时间内,明确市政府已经出台的各项优惠扶持措施保持不变,具体按《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鼓励扶持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农村集体、个人参与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的决定》(永政文[2003]81号)执行,以充分保护林农与社会各界投入基地建设的积极性。
(二)深化改革,促进产业集聚。
充分利用我市被列为福建省全国林业改革与发展试验示范点的有利条件,坚持“举改革旗、走创新路”,围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一核心,在“两个确保”(即确保森林覆盖率不降低,确保森林蓄积量有所增加)的前提下,不断推进林业综合配套改革:一是成立林权登记管理中心,为林权交易、流转提供一个平台,进一步盘活林木、林地资产,促进森林市场的形成与发展;二是开展林权证抵押贷款试点,逐步建立符合林业特点的资产抵押贷款运行机制,解决林竹业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三是抓好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消除“多头执法”现象,维护林区治安稳定,营造公平、规范的产业发展环境;四是抓好国家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试验示范点建设,实现县域森林可持续经营;五是开展低产林改造试点工作,为建设“两个百万亩”基地提供林地保障;六是实施林竹生化利用项目,力争在林竹生化利用方面取得突破;七是建设松材线虫病等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防范工程,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八是开展安砂库区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模式试点工作,探索实现生态公益林经营者自我补偿的有效途径,进一步调动林农参与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的积极性;九是推进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增强林业的科技支撑;十是建设社会化中介服务机构,在市、乡(镇)、村三级成立各类民办、民管、民受益的社会化中介服务组织或专业协会,以解决林权制度改革后涉及千家万户的林权流转、科技服务、采伐管理、森林防火、防病虫害等一系列难题。要通过林业改革与发展试验示范点的建设,力争用五年的时间,探索总结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林业可持续发展模式,促进“两个百万亩”与“两个中心”的建设,切实加快林竹产业集聚步伐。
(三)依靠科技,促进产业集聚。
1、依托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创新。进一步加强与科研单位的联系,切实搞好产学研合作,坚持走“招才引智,借脑发展”的路子,完善政府高级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国家林业局桉树研究开发中心永安分中心、国家林业局竹子研究开发中心永安分中心的作用,大力推进科技创新,重点开展桉树品种的选育,加强对“两个百万亩”基地建设的技术指导与服务,按照不同区域、不同自然条件,确定培育目标,全面实行分类经营、定向培育,不断推进集约经营。组织力量攻克一批林竹加工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企业竞争力,加快“两个中心”建设。
2、加强林业技术队伍建设。通过与复旦大学的全面合作,在永安建立区域性人才培训中心,构建并完善由专家型技术人员、推广型技术人员与技术示范户组成的市、乡、村三级林业科技推广网络。同时,加强产业工人的专业技能培训,对当地农民工和下岗职工的职业培训给予扶持,培训结业的给予培训费减免并优先安排就业等,提高产业工人素质,促进企业发展。
(四)构建平台,促进产业集聚。
1、建设林竹工业园区。一是搞好园区建设规划。以促进产业集聚为目标、以集约型开发区为方向,科学规划布局林竹工业园区,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功能配置。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林竹加工企业落户工业园区,落户园区企业必须是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生产终端产品(或高端产品)的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三是加快园区建设进度。多渠道筹集园区建设资金,完善园区各项基础设施,力争用五年时间,建成福建省规模最大、科技含量最高、一流林竹加工产业园区,形成专业特色鲜明、集聚效应明显、产业链配套的产业集群。
2、建立福建(永安)竹木交易中心。将该中心建设成为集笋竹产品展示、市场信息发布、竹木产品交易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交易、会展中心,依托我市交通区位优势与资源优势,加快物流集聚。
(五)龙头带动,促进产业集聚。
在木、竹、笋三类加工领域分别确定1—2家规模最大、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作为市林业龙头企业,进行重点扶持,鼓励其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拉长产业链,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市林业龙头企业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财政支持。从企业纳税年度起三年内,企业新增企业所得税地方财政实得部分的50%给予返还奖励;从企业纳税年度起五年内,企业新增增值税地方财政实得部分的45%给予奖励。
2、设立市林竹产业发展基金。市政府从林竹企业所纳税的地方所得中按一定比例由财政专款设立林竹产业发展基金,专项用于对龙头企业技改贴息,开发林竹生化利用产品。
3、搞活林业企业。对市重点企业实行备案制管理,其加工的产品可先行办理产品出仓运输手续,每半年将木材进仓的有效凭证和产品出仓的数量分别报林业主管部门,年底一次性核销;其主要产品的木材消耗比率,可根据企业综合利用能力实行不同的比率,实行一厂一定的优惠政策;市林业主管部门除每年底对企业年审进行清仓盘点外,其他时间原则上不随意进入企业进行清仓盘点,对有确凿证据涉及企业非法收购和加工木材的,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批准后,林业执法部门方可进入企业调查处理。
4、鼓励争创品牌。大力实施品牌战略,进一步加大品牌的宣传力度,搞好一年一度的“福建·永安笋竹节”,不断提高“永安竹业”、“永林蓝豹”的知名度。鼓励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引导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与服务质量,实行诚信经营,树立并维护良好的品牌形象。对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由市财政给予奖励100万元。
(六)加强领导,促进产业集聚。
1、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意见》(中发[2004]1号文)文件精神,使林竹业在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将林竹业列为全市三大区域特色主导产业之一,确保一以贯之地推进林竹产业建设。
2、建立健全林竹产业化项目工作责任制。市委、市政府成立林业改革与发展试验示范点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全面加强对林业各项工作的领导;各乡(镇、街道)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由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并组织乡(镇、街道)干部挂村抓,林业重点乡镇的领导班子要确保将主要精力投入到林业建设当中;市林业、财政、计划、外经、经贸、科技、统计、交通、水利等市直有关部门要围绕加快林业发展的目标,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职能,制定工作计划,切实抓好落实;市委办、市府办要制定林业专项考核、督查办法,进一步明确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及永林股份公司的主要领导是“两个百万”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分阶段对各乡镇、街道及市直有关部门的林竹产业化项目工作进行考核,及时兑现奖惩,确保
林竹产业化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围绕林竹产业化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项目来组织领导班子。继续选派干部到林竹业发达地区和我市林业龙头企业挂职锻炼。有计划组织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参加林竹产业知识培训。把德才兼备、有较丰富林业专业知识,擅长抓林竹项目的干部选派到乡(镇、街道)任职,不断提高我市林竹产业发展的管理水平。
附件3 关于促进旅游产业集聚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合理开发我市旅游资源,增强旅游综合接待能力,促进旅游产业集聚,培育壮大旅游特色主导产业,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08年,全市旅游接待人数达120万人次,年均增长14.9%,比2003年翻一番,实现旅游资源全面整合、旅游基础设施和城市旅游服务功能逐步完善,把永安初步建成海峡西岸旅游休闲度假胜地。
二、扶持措施
(一)加大政府主导力度,促进旅游产业集聚。
1、加强领导,营造合力。成立促进旅游产业集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工作的组织协调。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一次全市旅游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局性的旅游工作,并对表现突出的有关单位进行表彰。城建、交通、环保、文化、林业、商业等部门及有关乡镇街道要增强为旅游业服务的意识,集中力量解决阻碍旅游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形成共同培育、支持旅游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2、政策扶持,优化环境。
建立旅游发展基金,从2005年起连续4年由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用于旅游品牌策划、旅游公众宣传、旅游规划和旅游商品研发;全额返还旅游管理区预算外收入,用于偿还景区旧欠和银行贷款。
建立税收激励机制,加大旅游开发项目建设扶持力度。对按规定获得土地使用权、按规划指定的地点进行的旅游开发建设项目,享受永政〔2002〕文137号文件的优惠规定。
3、科学规划,整合资源。立足有效整合旅游资源,建设旅游精品,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强旅游规划工作。按照《永安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2001-2020年)》,洪田、小陶、大湖、上坪、安砂、贡川、青水、槐南和燕西等有旅游资源的乡镇、街道,要认真制定旅游发展规划,逐步形成科学可行、协调完善的全市旅游规划体系。
(二)加快开发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产业集聚。
实施项目带动战略,进一步整合旅游资源,优化旅游结构,打造旅游精品。在2005年内基本形成以桃源洞、石林为主,青水畲乡、槐南安贞堡作为必要连线,吉山、贡川、上坪等作为补充的永安三日游的旅游线路。
1、深度开发桃源洞—石林风景名胜区。加快对百丈岩、葛里、洪云山石林景区的改造和扩建,使桃源洞—石林风景名胜区的游览面积由原来的1.04平方公里扩大到9.84平方公里,实现景区扩容。加强对景区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和引导,确保其对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宣传促销方面的投入。
2、加大各项旅游资源开发力度。一是开发上坪福建竹子现代科技园旅游区,建设旅游配套设施,增设集旅游商品开发和游客参与性为一体的配套项目,纳入全市旅游线路。二是开发天宝岩保护区生态旅游项目,按照《福建省天宝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力争在2008年把天宝岩生态旅游区初步建成集科研教育、休闲度假为一体的生态旅游区。三是编制洪田紫云山生态旅游区、大陶洋甘乳岩风景区和下湖口温泉度假区的规划,并引进资金开发建设。四是结合利用西门电站沙溪河沿岸良好的山体、水体资源,开发建设西门电站水上乐园,以水上观光、休闲、娱乐项目为主,同时开发西门电站工业观光旅游项目。
3、鼓励各旅游区参加A级评定。旅游区(点)获国家AA级、AAA级、AAAA级和AAAAA级旅游区认定的,由市政府分别一次性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和5万元给各旅游景点。
(三)完善配套服务设施,促进旅游产业集聚。
1、推广永安风味小吃。挖掘有代表性的永安特色小吃和笋竹菜肴,经过统一包装形成完整的永安特色菜系,在全市宾馆、饭店推广。由旅游、经贸、财政、税务等部门牵头,制订永安小吃店规范,符合条件的由旅游部门挂牌命名为永安风味小吃旅游定点单位。
2、加快星级宾馆建设和改造。近期,重点抓好五洲大酒店升四星级、春谷山庄和永安大厦升三星级改造。中期,以土地优惠政策鼓励再建2家四星级宾馆,其中2004年动工兴建一家标房在300间以上的四星级宾馆。力争在2008年前初步建成九龙壁旅游度假区。鼓励发展上档次、有品味的文化娱乐项目。
3、加快旅游交通网络建设。在加快推进建设“两高一铁”的同时,按3级公路标准改造永安—上坪、上坪—青水、大湖—三元格氏栲道路,按4级公路标准改造洪田—紫云山、西洋—桂溪、上坪乡—九龙村、龙头村—丰田村—桂溪村道路。逐渐缩短市区与青水的路程,促进安贞堡旅游发展。
4、大力开发旅游商品。由林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助,成立旅游商品研发中心,开发以竹木为特色的旅游系列商品和永安笋系列商品。鼓励建设旅游购物中心,由旅游部门制订旅游商品商店规范,符合条件的由旅游部门挂牌命名为旅游商品定点单位。
5、扶持旅游企业发展。
经批准新创办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旅游企业,从正式营业起二年内,按企业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予以奖励,第三年至第五年按企业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的50%予以奖励。凡征收涉及各类旅游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含税务部门征收的费、金),按现行最低标准的50%征收。其中,资产抵押贷款登记费(鉴证费)仅收工本费。(税收奖励按我市现行的财政体制所形成的财力归属分级支持,下同。)
永安风味小吃旅游定点单位自挂牌之日起三年内,按企业所得税地方实得部份的50%予以奖励。
旅游商品定点单位自挂牌之日起三年内,按企业所得税地方实得部份全额予以奖励。具有本地特色的旅游商品获市级、省级和部级认证的定点旅游商品,由市政府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3000元、6000元和1万元。
对输送到我市主要景点,年接待5000人次以上的旅行社按不同档次给予奖励;鼓励外地有实力的旅行社在永安设立旅行社分社或门市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公务活动,可以委托旅行社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
星级宾馆、饭店的用水、用气实行工业企业用水、用气价格。对旅游团队入住星级饭店免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减半征收电话中继线管理费;有线电视收视费按50%收取。
鼓励组建旅游车队,对旅游企业符合标准的非线路营运旅游车辆,三年内免交客运附加费;经旅游和交通部门认定的旅游车辆到本市的景区免收过境费。铁路部门在火车客运站开设旅游团队绿色通道,为游客提供方便。
(四)打造旅游知名品牌,促进旅游产业集聚。
1、开展旅游整体形象宣传。聘请全国知名的专业策划公司,对全市旅游品牌定位、形象和旅游产品营销进行策划。制作城市旅游形象广告片,印制永安整体形象宣传画册,树立永安旅游整体形象。在市区醒目位置设置主要景点大型宣传画,增加旅游城市氛围。
2、突出区位特征,拓展旅游客源市场。突出永安在福建省旅游线路中的区位特征,打造桃源洞—石林—天宝岩精品旅游线路;逐步建立永安旅游产品销售联合体,依托客源地有实力的旅游联合体,并发挥永安与连城旅游联合体作用,进一步拓展本省及华东、广东客源市场。发挥华盈集团旅游宣传促销的龙头作用,打造永安景区知名品牌。
3、对旅游宣传促活动实行倾斜政策。对在市区公共场所开展的各种形式的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免收场地占用费和停车管理费。教育部门要把旅游教育列入全市中、小学校和成人教育计划,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旅游培训,重视对永安市旅游学校的投入和建设。劳动保障部门和旅游管理部门对旅游学校要加强指导和帮助,劳动保障部门颁发旅游职业资格证书时,收费从优。
(五)保护挖掘旅游文化,促进旅游产业集聚。
1、加强旅游文化的保护。聘请建筑、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对永安的旅游文化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对安贞堡古建筑文化、吉山抗战文化、贡川古镇理学文化、青水畲乡少数民族文化及开闽王文化进行整合,编制永安旅游文化保护与建设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打造永安旅游文化品牌。
2、加大旅游文化的开发与建设。一是建设安贞堡文化旅游区。把安贞堡古民居建设成为永安民居博物馆,组织专家编制保护规划和维修方案,启动安贞堡保护修复工程。鼓励安贞堡附近有古民居的村民参与开发休闲、品尝农家宴等旅游产品,形成旅游观光群落。二是建设青水畲族风情园。按畲族风情园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建设。按畲族风格逐步改造青水集镇,文化部门积极做好大腔戏申报国家民间民俗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工作,争取组建大腔戏专业剧团。三是建立中国东南抗战历史文化中心。挖掘吉山省级历史文化名乡的文化内涵,保护和修缮抗战文化遗址,开发对台文化旅游项目。挖掘和整理笋帮公栈文化内容,争取2004年列入省级文保单位。加强旅游文化与宗教文化结合,把永安众多民间传说融入到旅游文化中。
3、开展旅游文化专题研讨活动。每年举办一次具有永安浓厚底韵的专题文化研讨活动,进一步挖掘永安旅游文化内涵。
(六)建设森林型园林城市,促进旅游产业集聚。
1、加快建设森林型园林城市。充分利用我市的自然山水优势、林业资源优势和历史文化背景,构建山、水、城、绿相互交融,具有强烈地域特色的森林型园林城市,成为独具魅力的海峡西岸后花园。
2、加快城市主题公园建设。兴建六个绿色森林及生态公园,即莲花山公园、北塔公园、龟山公园、阳顶山公园、蝴蝶山公园、东坡森林公园。其中,将阳顶山公园建设成为艺术主题公园;将莲花山公园建设成民俗主题公园。
附件4 关于做大做强做美“二级城市”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进“二级城市”建设步伐,做大做强做美永安城市,在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中保持永安城市的应有位置,确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建一流人居环境”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1、做大城市规模。按照“二级城市”的规划定位和近期“南商北工”、中远期“西连东扩”的战略,加快城市拓展步伐。到2008年,建成区人口达20万,面积达20平方公里。
2、做强城市经济。立足发展比较优势,重点培育、壮大纺织、林竹、旅游三大特色主导产业。到2008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100亿元,实现比2000年第一个翻番;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600美元;财政总收入达到10亿元,比2003年年均递增12.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500元,比2003年增长41.6%。全市综合经济实力继续保持全省十强,争取进入全国百强行列。
3、做美城市环境。积极建设森林型园林城市,争创国家级园林城市,在城市生态环保、园林绿化、文化休闲、科技教育、医疗卫生、社区建设和社会管理等各方面有显著进步,使城市环境吸引力跃升全省县级一流水平,绿色产业比重达25%,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0.59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达37.7%,城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85%,城市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达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60%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坚持高起点规划,为“二级城市”建设打好基础。
1、适时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引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理念,按照“二级城市”的整体定位,以及城市发展战略,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新一轮修编,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2、加强城市专项规划的调整及编制工作。对现有城市各专项规划重新进行修编、调整和完善,使之与城市建设及经济发展相适应。
(1)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城市道路系统规划》、《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城市消防专项规划》、《城市燃气专项规划》、《城市公厕、垃圾中转站建设规划》、《城市加油站建设规划》,为解决我市基础设施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现状,完善城市功能提供科学的指导性文件。
(2)抓紧编制《城市专业市场建设规划》、《城市交通专项规划》、《城市给水系统工程规划》、《城市排水系统工程规划》、《城市供电系统工程规划》、《城市通信系统工程规划》、《城市防灾系统工程规划》、《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城市景观设计规划》、《文体设施专项规划》和《教育用地专项规划》,以科学合理的规划指导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3)结合城市总规修编,对三明市尼葛高新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编。抓住“两高一铁”建设带来的新机遇,对“三泉”高速公路互通口及与城市连接线两侧用地进行规划控制。
(二)加快培育三大产业,以产业集聚促进城市人口集聚。
到2008年,在纺织、林竹、旅游三大产业内部各自在城市形成龙头企业,品牌、产品带动作用明显,上、下游产品和服务之间成龙配套,众多相关企业之间紧密协作的发展格局。初步建成全省纺织强市、林竹强市和重要旅游
胜地。
1、在纺织产业上,工业总产值达40亿,利税总额超4亿元,规模以上企业30家,企业用工总人数3.5万,以尼葛工业区为主导园区,将尼葛工业区建成集化纤、纺纱、织造、针织、染整、制革为一体,园区功能完备的大型纺织工业区。
2、在林竹产业上,建成“两个百万亩”和“两个中心”。在贮木场地块建立福建(永安)竹木交易中心、综合会展中心,吸引农村人口和周边资源向永安聚集。
3、在旅游产业上,构建山、水、城、绿相互交融,具有强烈地域特色的森林型园林城市,同时加快城市主题
公园建设,兴建六个绿色森林及生态主题公园,开发建设西门电站水上乐园,全市旅游接待人数达120万人次,建成三星级宾馆三座,四星级宾馆两座,使旅游经济成为城市经济重要组成部分。
(三)加快城市建设步伐,逐步完善城市功能。
1、积极组织实施“南商北工”城市发展战略。在南部开发上,明确南区(规划面积5平方公里)按照我市城市副中心的规划定位来建设。首期巴溪湾开发今年开始实施行政中心南移工程。市级体育中心(占地300亩,内设标准田径场、3000座室内体育馆、游泳馆、射击馆及体育俱乐部等)要与文体休闲中心同步开工建设。加快巴溪湾石门桥地块的开发,建设教育城,逐步将电大、进修学校、党校、少体校、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南区分校迁入。2008年教育城、商贸城、行政中心、公园及景观、五个组团组成的高档住宅小区全面完成,并充分体现出其可持续发展力。
2、加大城市景观建设力度。改变有建筑无环境的现状,对城区内未开发的八大地块,要引入城市设计理念,构筑城市景观轮廓线空间布局,提高城市景观和风貌档次。通过城市设计,对城市重要节点及标志性建筑、城市小品进行精心规划、高品位设计,精心打造城市景观,努力打造城市品牌,树立城市形象。2005年完成西门电站至下渡道路拓宽及景观建设。旧城区道路新铺为高等级沥清路面。开始实施解放南路拓改及第二条南北通道建设,并于2008年完成。2006年结合西门电站蓄水区建设,改造大溪桥至化纤厂路段,并形成城区又一新的风景娱乐区。
3、加大旧城改造力度。体育场地块改造建设为文体休闲中心,内设体育综合馆、科技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新安大院地块改造建设成绿色生态居住小区。贮木场地块改造建设成竹木、建材、纺织交易中心。2008年前完成江滨北路、永安宾馆、榕百、晏公路、探矿厂、省一建、党校、茅坪粮库等地块的改造。
4、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2006年完成公共停车场和垃圾中转站、公厕的建设,并使之服务半径达到规范要求,核心城区空中走线基本下地。加快燃气市场建设,引进管道燃气。实施温泉进城项目,加快城市第三水源建设,完善居民小区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数字化城市”建设步伐,构筑信息化平台,使城市功能更加完善。
5、加大城市专业市场建设力度,对现有商业布局要组织战略性调整,整合商业布局,按商品类别、行业特点,建立专业市场,促进各类商品向专业市场集聚,推进城市人流、物流、资金流的集聚,整合形成规模优势,促进产业发展。
6、抓紧在适当地块建设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供城市中低收入阶层和一部分农村人口转移进城居住。
7、加大小城镇建设力度,推进城镇化进程。重新规划坑边组团,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为城市西连发展创造条件。依托国道、省道、高速公路,抓好小陶、洪田、西洋、贡川集镇的建设,通过小城镇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和产业化的发展,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力争2008年使永安的城镇化水平达到61%。
8、建设森林型园林城市,努力营造一流人居环境。建设森林型园林城市目的在于创建一流人居环境。总体工作思路就是要坚持“森林围城、森林进城、森林养城、森林兴城”理念,依托城市“三纵两横”的绿化走廊,结合城市溪河绿带,建设森林型园林城市。至2008年城市预测用地范围内,规划兴建五个绿色生态居住组团(吉山风景区民俗生态居住组团、巴溪湾至东坡林场生态居住组团、吉山甲生态居住组团、麻岭生态居住组团和新安小区生态居住组团),六个绿色森林及生态公园(莲花山公园、北塔公园、龟山公园、阳顶山公园、蝴蝶山公园、东坡森林公园),使城市园林、水体、城市基础设施相互协调。
改善城市绿化休闲步行体系。建设从贮木场至石门桥的燕江、巴溪沿岸的绿化走廊,同时贯穿龟山公园、西门广场、文体中心等城市绿化休闲中心,结合北塔、阳顶山、蝴蝶山三座城市主题公园,建成一条功能合理、布局流畅的点、线、面相结合的城市绿化休闲景观带,成为城市“肺部”的绿化带。积极开展创建“园林式居住小区”、“园林式单位”活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建单位、居住区绿化面积应占总用地面积35%,旧城区单位、居住区绿化面积应占总用地面积的25%。
提供全面的文体设施。包括影剧院、音乐厅、群艺馆、文化站;草地、水上运动;公园、广场、街头休闲绿地以及各种体育场所、各类博物馆、展览厅等文体设施,为公众提供丰富多彩的、高雅有情趣的活动空间,使人们身心得到全面发展。
(四)加强城市综合管理,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城市管理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三分建设,七分管理”原则,把工作中心转移到城市建设与管理、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上来,并协助抓好城市规划管理,形成共驻、共建、共管的良好局面。
1、明确职责,加强城市综合管理。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自身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责,做到责权统一、依法行政、齐抓共管。各街道要加强社区基础设施、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从而构建相互协调、运作顺畅的城市管理工作格局。
2、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抓好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违章搭建的清理整治和清扫保洁工作要与市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城市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齐抓共管。要探索城市管理运行新机制,使城市管理工作更趋合理、科学和有效。
3、注重发挥社区作用,提高自治水平。要将社区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范畴,把城市管理与服务的职能落实到社区,切实实现重心下移,并严格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工作机制。
三、保障措施
1、以科学的发展观规划、建设、管理城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合理配置资源,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促进人居环境的改善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加强规划管理。各项规划通过程序批准后,严格按照规划实施,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并建立和完善道路红线、森林及绿地绿线、水体蓝线、电力黑线、文物保护紫线等保护控制机制。
3、加强城市用地控制,合理调整工业布局。今后,中心市区零星工业占地不再扩大规模,限制发展,并逐步建立淡出机制,使城市用地逐步向土地等级较高的方向发展。同时要防止地毯式开发工业区。
4、多渠道筹措城市建设资金。根据“以地建城,以城养城”的城市经营理念,继续坚持贷款—建设—盘活—还款的思路。一方面,努力增加城市建设经费的来源,从市政府土地、房产及矿产资源开采、拍卖等收入中适量调剂部分弥补城建经费的不足。另一方面,建立城市建设经费筹措的运行机制,以保障城市建设投入的需要。
5、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绿色保护与建设,严格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界限,落实“绿线”管理制度。对面城、面路、面江一重山的森林有计划增加阔叶树比重,市区溪河两岸至少留出20-50米宽作为绿化用地控制线。对城市规划区119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山体进行高强度绿化,溪河两岸及上游不准新建养猪场和养鸡场,加大规划区范围内粉尘、气体污染的治理,要求现有污染企业达标排放,并限制其发展,逐步搬迁污染企业。同时禁止有污染的工业在规划区范围内建设。
6、加大教育、卫生投入。结合旧城改造的实施,留足教育发展备用地,通过合理兼并一些规模小质量差的学校,逐步扩大学校规模。实施教育强市发展战略;加强医疗卫生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形成由市级医院-区级医院-社区门诊所组成的医疗服务系统,从而使我市教育、卫生基础设施和资源满足“二级城市”发展需要。
7、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全市上下要统一认识,围绕做大、做强、做美二级城市目标,结合各自实际,落实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