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投稿信箱
|
广告联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快讯
图片
排行
滚动
政务
办事
政策
职能
产业
招商
产品
供求
旅游
林竹
农业
纺织
文学
新作
名家
排行
百科
荣耀
人物
史料
论坛
新帖
精华
专题
商城
新品
促销
服务
房产
楼盘
出售
出租
职场
招聘
求职
指导
二手
出售
求购
转让
黄页
政府
企业
商家
现在位置:
首页
>>
永安快讯
>>
综合信息
>> 正文
永安市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开展《限
制债务人高消费令(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3/9/15 游览人次:7634
为了全面贯彻“十六”大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精神,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永安改革、开放、诚实守信的新形象,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通过《限制债务人高消费令(试行)》的规定。并于2003年7月1日起在全市实施,目前实施的范围仅限于债务人(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主体。现将永安市人民法院关于实施《限制债务人高消费令(试行)》的规定向社会公布,竭诚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对违反高消费令规定的被执行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3851500 3824742
【
发布
】【
推荐
】【
打印
】【字号:
大
中
小
】【
关闭
】【
返顶
】
分享到:
■
相关专题:
[
永安纪事
]
相关内容:
永安小陶派出所与小陶人民法庭融合共建联调促发展
全省首个送达公证室在永安法院设立
市法院:公开审理非法持有毒品案并集中宣判4起毒品犯罪案
市人民法院获得“全国模范法院”称号
法院志愿者街头宣传文明好习惯
店铺突换经营者 消费者拒做冤大头
市人民法院荣获省"五一劳动奖状"
永安法院:为学生送上六一“法礼”
司法进社区、情暖农民工
《人民法院报》对话永安法院“拥军院长”杨泽民
栏目热点:
刘振福:一路坚守,助力平安出行
永安交警救人不留名 单位感动送锦旗
永安市妇幼保健院党支部开展“提振精气神 建功新福建”大家谈主题党日活动
关于本站
广告发布
网站合作
申请链接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首页定制
网站风格
(2003-2024) © yawin.cn 永安之窗 All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05006123号
页面执行:78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