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行住房制度改革以来,全国各地积极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适应了中低收入家庭购房需求。1998—2003年全国经济适用住房累计竣工面积4.77亿平方米,解决了600多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二是促进了居民住房消费。1998—2003年,全国居民购、建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合作建房)累计支出金额超过5000亿元。三是优化了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平抑了商品房价格的不合理上涨。四是缓解了城市旧城改造和房屋拆迁矛盾。北京、青岛、南昌等城市30%以上的经济适用住房用于安置被拆迁居民。五是改善了城市环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一般在城郊结合部,由于实行政府组织、企业运作、规模开发、配套建设,改善了周边环境,提升了城市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