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小陶镇某村63岁村民范某海因开路砍了路中林木,涉嫌破坏公私财物罪被追究法律责任。森警通过办案促进范某海悔悟。8月5日,他自愿做反面教员主动到该村提醒村民,以此案为诫,遵纪守法。
8月1日,永安市公安局小陶森林派出所民警苏明祥接到报警:永林集团燕江采购站在小陶某村牛皮寨山场中的杂木被毁。苏明祥等民警出警赶往现场,查出是该村63岁村民范某海所为,毁坏杂木经林业部门检量42立方米。
当日下午,在民警严密布控下抓获了范某梅,他交待说:“在牛皮寨山上我有10多亩毛竹林,种竹积钱为女儿读书深造,前些年我不小心脚腿部骨折,遗留下行走不便的残疾,为方便自己上山,7月下旬我未经燕江采购站的同意,擅自砍下路中杂木数十株,开了这条便道”。
范某海触犯了刑法,民警要带走他时,一名13岁的女孩突然大声啼哭,央求民警不要带走她养父。村干部同时也向民警说明:范某海家庭一贫如洗,娶不起妻子,13年前收养这名女弃婴,为培养女儿读书,这几年范某海起早贪黑拼命干,准备学费好让女儿将来上高中读大学。范某海是女孩的唯一监护人。
民警了解到这一情况,也意识到:这么小的女孩一旦失去监护人,就不能保证不发生意外事情,而此案已够成重大刑案,办案民警当机立断将范某海刑事拘留关押到永安看守所,然后一边要求村干部照顾其养女,一边向公安机关汇报申请对范某海采取的强制措施由刑拘变更为取保候审。8月3日,范某海被取保候审回村。这样办案,受损单位和守法村民理解满意,也使范某海更加悔悟自己的违法行为,为了痛改前非,教育他人,范某海自愿到各家各户现身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