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近日好戏连台:5月23日,配套改革的全国首家林权登记管理中心开张;5月底全市265万亩的乡村集体林权改革任务已在全省率先完成,得到了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领导的高度评价。
永安市以“明晰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为主体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自去年4月开展以来,确定了“巩固确认”、“完善提高”、“深化改革”三种类型进行分类指导。他们创新管理机制,从农民群众的满意程度出发,认真把握好现行的林业法规政策,出台了深化集体林木材流通体制改革、深化林业税费改革、深化毛竹林政管理制度改革三条配套改革措施。早在2002年1月,永安市就全面实行了集体林木材产销直接见面、市场竞争经营的新体制,对集体林木材生产经营可以直接面向市场,木材价格可以随行就市。同年,又在三明市率先开展木材税费改革,大幅度地降低商品木材税费起征价格,全市的木材税费负担平均下降35%,毛竹税费负担平均下降50%,取消了预留造林更新、林业保护建设费、护林防火费三项收费。据统计,2
003年仅降低林业税费一项就使全市林农增加收入2000多万元,人均增收130元。该市还对进入市内加工企业的笋竹产品不再办理运输凭证,并取消部分检查和收费,为林权制度改革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在实施改革阶段,永安市不搞“一刀切”,因地制宜地拓宽改革渠道,采取了产权到户联户经营、产权到户家庭经营、产权转让自主经营、形成实体规模经营等4种形式进行。通过改革,林农和村集体得到了实惠,加快了全市林业经济发展。
——拓宽了农民增收的渠道。一方面增加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机会,每亩竹山每年可吸纳劳动力15个工日,还有笋竹加工、木材培育生产以及竹材、木材运输等等,全市林竹产业每年可吸纳劳动力5.76万人。另一方面,提高林竹生产产量,增加林农收入。2003年,全市农民人均从林业发展中获得收入1913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7.6%。
——确保了村集体的收入。村集体可以从林地使用费和现有林承包经营分成以及林木转让价款中获取长期稳定的收入。该市西洋镇岭头村在去年林权制度改革到位后,当年就增加村财收入82万元,以后再通过收取林地使用费和现有林承包经营分成,每年确保村财收入15万元以上。全市村集体今后每年仅收取林地使用费就可达1200多万元。
——促进了全市林业经济的发展。永安市2003年11月提出建设“两个百万亩基地”即100万亩以桉树为主的速升丰产林基地和100万亩以毛竹为主的竹林基地、“两个中心”即建设福建省以高品质中密度纤维板为主的木材人造板加工中心和福建省以竹集成材为主的竹材高效利用中心,这“两个百万亩基地”和“两个中心”的建设已成为永安市社会投资的热点,极大地调动了林农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林竹加工呈现蓬勃发展的势头。目前,全市已有竹木加工企业190多家,产值可达9.2亿元,其中规模以上企业有46家、板种近30个,是全国木材人造板门类最多、品种最全的木材加工基地之一。
——维护了林区的安定稳定。通过改革,建立起了权、责、利相统一的新机制,有效地破解了造林、防火、管护、科技和投入等一系列“老大难”问题,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已成为林农们的自觉行动,乱砍滥伐现象得到有效制止。该市安砂镇石碧村林权落实后,村民小组为“看好自家山、护好自家林”,只以每月300元雇护林员进山巡山护林,省去了以往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林农形成了林竹管护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