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积极开展就业岗位援助,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去年以来,全市共有就业困难人员4529人,已实现就业2826人。
该市建立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和动态即时援助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有就业需要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实现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援助一户、消除一户、稳定一户”。全市农村683户688名贫困家庭实现一户一就业,新增城镇零就业家庭120户全部实现就业
该市先后出台了《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安市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工作意见》和《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等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文件。进一步宣传促进就业、稳定就业政策。同时,开展就业服务,做好农民工工作。先后举办春风行动暨再就业援助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大中专毕业生招聘会等活动,在各乡镇举办招聘会12场,发放就业保障政策和企业用工信息宣传材料12800余份,开展政策咨询,开展求职登记16252人次,职业指导9348人次,职业介绍成功8245人次。
该市加大农民工职业培训力度,出台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把鼓励返乡农民工创业作为当前促进就业工作的重点之一,在资金、场地、税费政策方面给予相应扶持。允许困难企业在2009年内缓缴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四项社会保险费,缓交期限不超过6个月,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从申请缓缴受理之日起不计收滞纳金。从2009年6月1日起,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2%降为1%。鼓励困难企业开展在岗培训,所需资金不足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给予每人不超过300元培训补贴。开展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工作,已为金林凯轻纺实业公司、浩宇纺织公司、庆云工贸公司等13家企业出具《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认定证明》,已认定劳动密集型企业贴息贷款2245万元。为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社保补贴60万元。
该市还积极发展劳务派遣,劳务派遣人数5016人, 劳务单位86家,其中当年新增劳务派遣2752人。劳务人员全部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工资100%按时足额发放,劳务人员社会保险综合参保率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