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8日,永安市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调解了一起因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件,受害人家属体谅肇事司机家庭困难,认可同意他已借到13万元人民币了结死亡赔偿金。
思想麻痹,撞人致死
上月8日6时20分,燕南街道某村村民刘某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摩托车,在寒冷又下雨的气象条件下行驶,到永安汽车工业园区往永安市区行驶时,雨水影响了安全头盔的面罩,造成观察前方路面不清,碰撞到走在路边的老人池某英,造成老人头部重创,送医院抢救后于当月12日死亡。
刘某昌肇事后,主动向死者家属赔礼道歉,后悔自己思想麻痹,没及时下车消除头盔面罩的水雾,造成视线不清撞人死地。于是到处筹款首先解决民事部分的死亡赔偿金。
噩梦一生,记住教训
61岁的池某英是家庭的主要劳力,她既要照顾退休的67岁老伴,又要帮助子女接送孩子上学。她的突然离去,不仅给这个家庭造成生活不便,增加经济负担,还让这家人噩梦一生,心痛永远挥之不去。如果死亡赔偿得不到及时解决,最容易引发当事人矛盾升级。
经办交警迅速做出事故责任认定后,召集双方到交通法庭调解,双方派代表坐在一起换位思考对方的心情和感受,交警和法官从中疏导。死者家人听到肇事司机的表述,理解他已54岁,雨天视力差,天冷手脚疆硬,造成事故不是故意的,邻村居住也了解到刘某昌的家庭困难。死者家人的通情达理更加深刘某昌肇事的悔意,于是他儿子到处借钱筹款尽快赔偿,十多天才筹到13万元。于是达成了调解协议:同意13万元了结死亡赔偿。受害家人语重心长地对刘某昌的儿子说一句话:“人死了如果能复生,谁都不会去要钱,失去亲人是一辈子的痛苦,希望你父亲要吸取这次血的教训,今后千万不要再违法驾车上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