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道路交通事故,受害方突然间失去亲人,肇事方因赔偿而倾家荡产,是双方不愿意发生的人生悲剧。一旦发生了,永安市公安局交管大队的民警和交通巡回法庭的法官们总会勇敢面对,以人为本,提前介入民事赔偿。他们突出一个“快”字,做到一个“便”字,实现一个“调”字,体现一个“和”字,帮助双方换位思考,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这样既能减少案件中间环节,缩短办案周期,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又能最大限度减轻双方当事人的痛苦和讼累。
近期,永安市公安局交管大队交通巡回法庭内又多了六面锦旗,其中有三面是原告、被告和原、被告一起送来的,他们共同表示对交警法官快速调解事故损害赔偿工作的认可和感谢。
原告:异省遇难赔偿这么快到手
陈某术今年60岁,他和儿子陈某明从四川省广安市农村到永安大湖做泥水工已多年,他技术好又和当地村民打成一片,他想在大湖干到自己干不动为止。不幸的是今年元旦11时30分,儿子陈某明无证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戴他(两人未戴安全头盔)到路边一家快餐店吃饭,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事故路段,左转弯上坡时,车身左侧与相对方向王某朋(大湖人)驾驶的小型拖拉机车头相撞,造成陈某明受伤,乘车人陈某术头撞车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经永安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认定:陈某明、王某朋承担本起事故的同等责任。
事故发生后,办案民警王建宏调查发现,王某朋的拖拉机未办理交通强制险,家庭经济又困难,魏荣水副大队长就预感到这起事故死亡赔偿有可能成为双方矛盾的导火线,于是他要求民警让交通法庭提前介入民事调解,一边安慰从四川来的死者家人,劝慰她们:“人死了不能复生,要面对事实,坐下来商量赔偿问题”。一边督促王某朋“争取主动去筹钱,早赔晚赔都是要赔,好让她们回家过年减少矛盾和痛苦”。就这样能过民警、法官反复做思想工作,1月29日,达成了调解协议。死者爱人60岁的王某翠拿到了死亡赔偿金,泪流满面拉着分管事故中队的副大队长魏荣水的手说:“爱人出车祸死了,我悲痛欲绝,一个四川人在这里遇难万分不幸,所幸的是赔偿这么快拿到手,我十分感谢,明天我就可以抱着老伴的骨灰回家了”。2月8日,王某翠又从四川广安寄来“秉公执法,为民办事”的锦旗。
被告:在外肇事这么调成和解
1月5日,闽清籍驾驶员石某因在永安农村肇事致他人死亡。死者家属上有老,下有小,个个情绪激动围攻驾驶员,石某心理恐慌害怕当地农民刁难,当心交警执法偏向。想不到事故发生后,交警和法官多次召集双方,给死者家人说明事故了发生的原因|责任,相关法律的赔偿规定,稳定死者家人情绪;同时给驾驶员石某讲明死者家庭状况,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受害人拿到了15.5万元赔偿金,就和石某和解。石某感动特赠送一面锦旗,对巡回法庭公正、高效地审理案件表示感谢。
原被告:秉公办案 减轻痛苦和讼累
去年12月29日,建瓯的江某驾车与李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李某和乘车人陈某当场死亡,事故经永安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认定,江某负全部责任,随后,李某和陈某家人向江某提出索赔,此时江某被关押在看守所。
正当死者家人财两空、悲痛欲绝的时候,交通法庭的法官和办案民警找到江某家人,将心比心,做江某家人的思想工作,还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在限额内尽快赔付,这让江某家人吃了定心丸,他们抵押了两栋房子,卖掉一部车子,41万元赔偿款就凑齐了。正当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时,死者家人内部因赔偿款分割问题产生分歧,迟迟不能签字,办案法官和交警又耐心搬出婚姻法、继承法、民诉法等有关条文,逐一解答,最终解开了他们了的疙瘩,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江某家人随即将41万元赔偿款交到死者家属手中。原告、被告双方都非常满意,于是分别给交通巡回法庭送来“一心为民、廉洁奉公”、“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的两面锦旗。
一年来,交通法庭共受理案件372件,起诉金额941万元,调解率和自行履行率均达到100%,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