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永安持续查酒驾 一人到拘留所过春节
发布时间:2010/2/12 16:56:41 作者:廖昌照 游览人次:5781
为防止春节期间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2月11日晚,永安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再次组织全队民警上街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到酒后驾驶11人,醉酒驾驶1人。酒驾有上升势头,永安交警不休息,将持续整治酒驾违法行为,减少交通事故,过一个平安春节。
11日20时45分,交警谢标林在永安市标路段执勤,发现正在行驶的一辆无牌别克小车,示意该车停下检查,驾驶人无视民警停车手势,继续向前行驶冲卡。谢标林躲闪还被该车碰到膝关节,这时驾驶人才停车,磨磨蹭蹭地从车上下来接受检查。经过酒精测试仪检查,驾驶人酒精含量为184mg/100ml。民警将他带上警车,他乘民警检查他车辆时,悄悄推开车门逃脱。民警罗长辉发现,迅速和赖国亮、黄立先等民警紧跟直追,追到9米外的西门电站门口,包抄夹击将他按到在地。然后带回大队作询问笔录,他不在笔录上签字,也不按手印,还大声叫嚣民警:“快过年了,还检查什么,想制造矛盾……”态度十分恶劣。
经查,违法行为人叫刘某明,今年25岁,南安市人,特来永安陪伴在永安做生意的父母过春节。为了让刘某明及家人心服口服,民警赖国亮、罗长辉又带他到三明二院测试,结果2小时后酒精含量还有170mg/100ml。办案民警依法对刘某明进行了处罚,行政拘留15天,驾驶证扣12分,罚款1500元。刘某明知道自己要到拘留所过年,抱头大哭地说:“我心存侥幸,以为快过春节了,为了祥和,交警不会来查酒驾,真后悔不该酒后驾驶,不能和父母团圆过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