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逃逸太残忍 警民配合速破案——记永安交
管大队快速破获“3.15”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
发布时间:2010/3/17 11:31:38 作者:廖昌照 游览人次:20404
3月16日,“3.15”永安市槐南乡洋头村安贞堡路口重大交通事故肇事驾驶员李某顷在永安拘留所十分后悔地对办案民警如实说:“关进来,我才感到非常后悔,把人撞倒,没及时报警,送到医院抢救,自私选择逃跑,结果葬送人家一条性命,我心里不安,对不起他和他的家人……”
报案:撞人逃逸太残忍
3月15日凌晨2时5分,永安市公安局槐南派出所民警李应添接到永安市槐南乡洋头村村民罗上成报警称:其堂哥、48岁的村民罗某铅去杀猪的路上被人撞倒后在该村的安贞堡路口的路段昏迷不醒,已送大田县建设民生医院抢救。
永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魏荣水立马组织事故中队副中队长刘启添和民警刘振福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听罗某铅亲人描述:0时35分,罗某铅接到亲戚电话叫他去杀猪。罗某铅起床后从家中步行到亲戚家,估计十分钟的路程,却让其亲戚等了40分钟,其亲戚又挂电话到罗家催促,罗妻回话早已出门,当心出事,于是出门寻找。当寻找到离家60米处的安贞堡路口,惊呆了,罗某铅躺在路旁,头部、身上多处出血,已不能说话了。罗妻组织亲人,将罗某铅送往就近的大田县建设镇民生医院抢救。4时,罗某铅经抢救无效死亡。办案民警现场堪查:路沟中遗留下有一摩托车后箱,肇事车辆和驾驶员早已逃之夭夭。
出警:现场堪验锁铁证
永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冯永建接到汇报,立即启动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机制,由副大队长魏荣水带领骨干民警陈阳曈、黄绍桂、罗若奖以及市局法医翁鸣鹏赶赴现场,和槐南派出所所长赖德刚组成专案组侦破此案,决定迅速排查尽快抓获逃逸驾驶员和车辆。
从现场留下的肇事车辆后箱外,夜间村道无路灯、无目击证人、更无监控措施,给专案组破案带来极大困难。魏副大队长调整思路,要求办案民警从现场遗留物入手,寻找卖出车辆的车行。通过对后箱的仔细堪察:该箱为墨绿色,初步确定肇事车辆为二轮摩托车且为“凌本”牌;再从后箱新旧程度来判断该车估计购买不到一年。这样的推断,民警们很快就找到了该品牌车辆出售的车行是大田县建设镇某车行。据该车行介绍,他们专卖此品牌的车辆,去年9月至今已售出43部,都集中在永安的槐南和大田建设的两个乡镇。民警随即对该品牌的车辆及现场遗留下的后箱分别进行拍照,作为参照物用于破案。
死者家属通情达理,决定16日将死者火化,让民警全身心去破案,并派亲人配合民警找车找人,相信民警一定能破案。
破案:以车找人方向明
15日中午,槐南派出所所长赖德刚根据专案组以车找人的破案思路,利用地缘熟,去发动群众配合,并召集来槐南乡西华片洋头、洋尾、大垅、隔坪四村的村主任、村书记及治保主任召开会议,魏副大队长在会上强调:此案必破也一定会破,要求参战民警们带着所拍的参照物的照片跟随村主干到以上四村,对照此品牌车辆进行排查,做到见车见人,并逐一拍照,不能漏掉一部车辆,少见一个人。他还动员村民积极举报和投案自首,争取尽快破案,从宽处理。同时向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汇报,要求大田县交管大队协助侦破此案。
至下午5时,刘启添、黄绍桂、陈阳曈对西华片30部车辆进行了全面排查,查不到任何肇事的蛛丝马迹。与此同时,大田县交管大队事故中队长肖祥富配合魏副大队长、民警刘振福到大田建设派出所,和建设派出所的民警们对建设辖区的13部此品牌的车辆进行了排查,查了12部均未发现肇事的痕迹。5时30分查到最后一部,车辆所有人的外号叫大田“黑人”,经查此人就是大田县建设镇24岁的村民李某顷。民警们到其家寻找人和车都不在,其父说:“14日白天,车和我儿子都在家,可晚上出去至今,人、车未归。”李某到哪里去了?其父也不知儿子的行踪。李某顷的肇事嫌疑骤然上升。
追逃:层层重压来投案
专案组将李某列为重点对象进行排查,并通过他的社会关系一一通知他们,动员李某尽早与专案组联系,让专案组民警见到李某顷的其车其人。专案组还决定15日晚9时再到他家,见人见车进行排查。
在强大的政策攻势和法律的威摄下,李某的亲人纷纷给李某顷挂电话,傍晚李某顷又接到姨父老高打来的电话:“你是不是在槐南骑车撞到人了,如果是尽早回来投案,争取宽大处理。”躲在三明列东某宾馆的李某顷此时坐立不安,挂电话给做煤生意的叔叔老李征求意见,老李动员他投案并询问到槐南派出所的报警电话。18时50分,李某顷与专案组联系,承认他在槐南安贞堡路段撞到人。21时,李某顷回建设派出所投案自首。
李某向办案民警交待:“去年10月,我在大田建设车行购买了一部“凌本125”二轮摩托车,还没有挂牌。3月14日22时,我到骑车到建设街上吃点心,碰到永安槐南人阿伟,他叫我送他回槐南。阿伟下车我返回,在洋头村安贞堡路口的路段,我看到前方路中间有一黑影,因车灯不亮,车速太快,来不及避让,把对方撞倒在地,自己也连车一同摔倒。撞到人后,我心里害怕,怕负责任,怕赔钱,扶起车子启动后就逃跑。到建设把车子藏在一家饭店后面,找煤车逃到三明。害怕被人知道,到小诊所治皮外伤后到宾馆住下听风声……”
李某碰伤行人,不报警,不送医院及时抢救,选择逃逸太殘忍,错过抢救的最佳时机,造成行人罗某铅死亡的严重后果。李某将等待法律的严惩。槐南乡群众对公安部门快速破案拍手称快,死者家属十分感激,18日给交管大队民警送来“一心为民 神速破案”的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