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经贸委、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企业和企业家联合授予永安供电局“福建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称号,这是该局今年来荣获福建省总工会“先进职工之家”、福建省“女职工标兵岗”后又一殊荣。
近年来,永安供电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结合企业的自身实际情况,认真落实永安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永安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积极参与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把和谐劳动关系贯穿于企业各项工作中,有力地促进了企业与职工的“双赢”。
在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建设的进程中,该局领导重视,群团工作氛围浓厚,成立了专项工作创建领导小组,制定了《永安供电局创建和谐企业实施方案》,宣传和号召全体员工积极主动参与,形成了“齐抓共管、共建和谐”的良好格局;在抓好劳动管理,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的过程中,该局认真学习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严格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组织职工订立、续订劳动合同,切实维护了员工的劳动合法权益;在抓好厂务公开,实施民主管理上,该局坚持并完善职代会制度,制定并完善了《永安供电局三级民主管理工作规范》、《永安供电局厂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及监督评议办法》等制度,切实落实职工民主权利,就员工最关心的事项进行公开,如公开费用预算和执行情况,公开干部人事任免程序和考评结果等,保障了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为使员工和企业和谐沟通、搭建良好的桥梁纽带作用,认真贯彻执行劳动工资政策,及时发放员工工资,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医保金、住房公积金等,同时严格执行劳动作业时间和劳动强度的相关规定,不随意、不强迫违反规定要求员工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工会职能作用,不断改善员工的生活和工作安全作业环境,加强劳动安全保护措施,定期组织员工参加职业健康体检,确保员工身心健康。
创建活动带来的结果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经营的健康发展,近年来,被国家电网公司授予农电综合管理标杆单位、福建省模范职工之家、福建省女职工标兵岗、连续五届蝉联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