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报讯,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关于创新金融服务机制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指导意见》。意见针对农户贷款担保难的问题,提出在推广农户小额信用和农户联保贷款的基础上,突破传统的担保模式,依法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信用担保体系。
意见指出,一是引导建立多形式的农户贷款担保基金,为农户贷款担保,疏通农户贷款渠道,分散农户贷款风险。二是推广国家工作人员担保制度。由在财政开列工资,并由金融机构代发工资的工作人员作为保证人,以个人自愿为前提,为农户贷款提供担保。三是以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依托,成立农业专业担保机构,采取吸收会员资金设立担保基金的方式,为农村经营户提供贷款担保。四是支持乡镇企业、个体工商业分别组织成立的互助担保组织,采取会员制形式,为会员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提供。五是针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研究多种担保办法,积极探索实行林权质押、动产质押、仓单质押、权益质押等担保形式,从多层面、多渠道解决农户贷款担保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