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儿存侥幸骑车上路 交警保安全人性处理
发布时间:2010/12/24 14:41:13 作者:廖昌照 游览人次:5329
12月24日,永泰县霞桂乡71岁的村民老范来到永安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感谢永安交警人性化处理他患二级精神病的二儿子范某银不戴头盔无证驾驶他人摩托车上路的违法行为,并建议他来永安监护在这里打工的患儿按时服药,决不能让他再驾车上路,确保人身和道路安全。
1969年出生的范某银早年就患精神分裂症,被精神专科医生确诊为二级精神病人,常年服药控制病情,今年10月随弟弟范某荣到永安打工维持家庭生活。
12月20日15时,范某银乘其弟外出之机,骑弟弟的摩托车上路找老乡,在永安新建的城贡线一路段,驾车忽左忽右,被路过这里的民警王肇星发现,拦下检查。查出范某银不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他人的两轮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王肇星连人带车交到永安交管大队处理,两项违法应依法罚款500元,还要参加摩托车培训办驾驶证。随后起弟带范某荣赶到,办案交警才了解到范某银是精神病患者,身体条件不适合办理驾驶证,其弟又反映他家庭很困难,全靠他在永安打工维持生计。于是大队领导同意免于处罚,放回车子,但为了保证他的安全不在骑车出行,如需继续在永安打工必须有人监护,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