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加大救助力度,帮助贫困残疾人
发布时间:2010/12/31 9:48:16 游览人次:3328
永安市残联在 “五大战役”中认真抓好残疾人的民生保障工程,加大扶持与救助力度,帮扶贫困残疾人。一是出台残疾人医疗救助办法:凡参加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残疾人在一个有效年度内累计住院所发生的费用中符合新农合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扣除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部分,以5000元为起点,按10%计算补助,封顶补助金额为5000元。二是对本市灵活就业的残疾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灵活就业的残疾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2010年起按照“先缴后补”的办法,每人可得到300元的缴费补助,补助期限为2010年至2013年,以后再根据实际作适当调整。三是对本市贫困精神病患者实施医疗救助:低保户中的精神病患者在一个有效的救助年度内住院可享受1500元/年的补助。持证在家服药的精神病患者一年可享受400元的服药补助。通过这些救助办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残疾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