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外地人在永安市西洋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因医生出差错,赔付了大半年。1月10日,受害人泉州的老刘挂电话给交警:他已从肇事司机漳州市芗城区的吴某那里拿到最后的一笔赔偿金余数56420元。
去年3月28日11时,42岁的漳州市芗城区司机吴某驾驶闽E0XX66号轿车由大田县往永安市方向行驶,在307省道西洋路段与前方同方向51岁的泉州市老刘无证驾驶的无牌两轮摩托车尾随相撞,造成老刘头部重创,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永安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认定轿车司机吴某负本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老刘送医院抢救,经检查老刘头部左侧额叶脑挫裂伤、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在永安手术治疗,因护理有困难,4月29日出院,相关后续治疗转到老刘老家泉州医院治疗。6月底老刘治愈,原本可以到永安交管大队交通法庭调解签定赔偿协议,由于医生忽略大意出差错,让这两位外地人来永安调解了4趟,因不信任都未达成调解赔偿协议,这也害苦了办案民警和法官。
在永安,一张发票写上无名氏,金额1009.70元,后经办案民警带着肇事方人员到医院认真调查,经医生确认是3月28日入院时急诊因医患两方大意写上无名氏;在泉州,二张检查单上的年龄分别被写成59岁和56岁。因此,吴某对老刘不信任,除付在永安手术的医疗费14565.2元外,其他赔偿要求老刘提供证据后再来签调解协议。永安交警和法官根据当事双方在外地来永安一趟不容易,于是上月28日再次召集双方调解,并委托泉州警方协助调查,结果是泉州某医院两名医生写字潦草,分别在“1”字上上下多打了个“0”。
笔者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须冷静,抢救治疗时须准确报出名字和年龄,如发现医生有差错应及时纠正,以免给自己带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