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实行残疾人大病医疗救助制度
发布时间:2011/1/17 8:13:51 游览人次:3127
近日,永安市洪田镇洪田村的70多岁的林爱玉从市残联领到了大病医疗救助款2500元,他怎么也没想到,办理了残疾证,竞能享受到这么多的优惠政策。市残联不仅帮她交了合作医疗的钱了,生病住院不仅能从医疗保险中心得到补偿,还能从残联那领到补助款。为解决残疾人因病致贫、因病防贫的问题,从2011年开始,我市残联制定措施,在原有医疗保障水平的基础上,又实行了大病医疗救助,残疾人在范围内的医疗费个人自付部份只要超过5000元(含5000元),我市残联就按10%的比例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如果是低保户或重度残疾人,也还可申请到民政部门的大病医疗救助,这大大减轻了残疾人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