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和《关于党群机关和人大、政协机关工作人员考试录用有关问题的意见》及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下达我市2004年下半年招考计划,三明市2004年秋季计划招考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17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部门与计划
1、党群机关35名
市纪委2名,市委办2名;梅列区检察院1名;沙县:检察院2名、法院2名、乡镇人武部1名;尤溪县法院2名;大田县:检察院2名、乡镇计生协会5名;永安市:编委办1名,民盟1名;清流县:检察院3名、法院2名;明溪县:检察院1名、法院1名、组织部1名、文联1名;将乐县法院1名;泰宁县:纪委1名、法院1名;建宁县法院2名。
2、公安系统48名
市公安局3名、梅列公安分局3名、三元公安分局3名,尤溪公安局5名,大田公安局13名,明溪公安局9名,宁化公安局5名,清流公安局4名,泰宁公安局3名。
3、省垂直管理部门在明单位88名
市交警支队55名,市国家安全局1名,市劳教所4名,市工商局6名,市药品监管局2名,永安监狱8名,清流监狱12名。
二、报名办法、时间、地点及要求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04年7月28日至8月10日。
报名网址:www.fjrs.gov.cn或www.fjkl.gov.cn。
通过网络报名在三明考场参加考试的报考者可于2004年8月12-17日自行从网络下载准考证并贴上两张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相片,于2004年8月16—17日持网络下载的准考证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到三明市人事局(市政府大院四楼)办理核实及准考证鉴印手续,未按时前往办理鉴印手续的不得进入考场。报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其笔试成绩无效。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全市统一于2004年8月17日进行。
报名地点:
(1)市直单位和各县公安局、梅列区及省垂直管理部门在明单位的现场报名地点设在三明物资大厦六楼(全省监狱系统均可在三明现场报名)。
(2)各县(市)的报名地点见所在县(市)组织、人事部门的招考通告或通知。
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携带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相片4张,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80元(报考公安系统缴纳报考费110元)。 报考者也可委托亲友前往报名点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考生凭报名发票于2004年8月30日—9月3日到三明市人事考试中心(市物资大厦六楼)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
2004年9月4日上午9:00—11:00考《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B类)试卷,下午3:00-5:30考《申论》(A类)试卷; 9月5日上午9:00-10:30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考生考《公安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参加每场考试均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四、其他事项
1、有关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网络报名、考试内容范围、《考试大纲》、体检标准及考试成绩计算等其他未尽事项详见2004年7月15日《福建日报》刊登的考试公告,也可登录福建人事人才网站www.fjrs.gov.cn或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站www.fjkl.gov.cn查询。考试成绩查询电话:16883888。
2、我市的《招考简章》(含招考部门与职位、学历、专业等要求),在各报名点现场和政府人事部门的政务公开栏公布,也可登录市政府网站www.sm.gov.cn或市人事人才网站www.smrsrc.com查询。
3、进入面试、体检、考核的报考者由招考单位负责通知本人;网上报名的考生接到面试通知时,应将毕业证书原件送交招考单位核实,招考单位有权对进入面试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可中止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考生的面试资格,在职考生接到面试通知时,应向招考单位提交“如原工作单位不同意放行或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则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书面承诺,并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放行或已解除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4、报考者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情节严重的永久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5、本通告由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二○○四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