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视小节 刮碰行人 赔近4万元
发布时间:2011/2/11 9:58:46 作者:廖昌照 游览人次:4944
2月9日上班的第一天,43岁的永安市市民张华来到永安市公安局交管大队的交通法庭,和被他车刮碰受伤的詹某和小张等三名受害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付给她们包括医药费在内的赔偿共计38379元。
去年张华购买了一部闽04-XX526号牌的拖拉机进城运砂石,上月9日14时25分,张华让工人卸完砂石后,就将车开走。行至永安市城郊的吉峰村路段停车,引起车体振动,车边门突然打开,刮碰到同方向步行至此的39岁的妇女詹某和她邻居的10岁的女孩小张,造成詹某右额头部血肿皮肤挫裂伤;小张左额骨折、头皮挫裂伤、两颗门牙冠折,她们分别住院30、27天。詹某的一岁的男孩因个头矮未刮碰到车门,但受到惊吓也引起发热不好睡觉等后遗症。她们经过治疗身体受伤虽然痊愈,但留下的伤疤及心灵伤害将影响她们一辈子。肇事司机张华也已感受到并对办案民警说:“都怪我忽视小节,没有养成安全的好习惯,如行车前下车检查车辆各部件安全状况,就能发现工人卸车后没将车门插销锁紧,这一突发事故就完全可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