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1日上午,永安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机动车数量的持续增加,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所引发的也呈逐年增加的趋势。为进一步构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多元调解工作机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为有更好地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损害赔偿争议,减少诉讼成本,促进社会和谐稳,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聘请具有丰富交通事故处理经验的退休老交警、老法官担任人民调解员,负责永安市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的调解,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及时引导当事人依法申请司法确认或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