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残联对残疾孕妇住院分娩实施补助
发布时间:2011/3/21 8:12:02 游览人次:336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切实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永安市残疾人联合会、永安市卫生局决定在实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的基础上,从2011年开始凡本人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残疾孕产妇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每人次可再享受500元分娩补助。这是我市2010年实施残疾人住院医疗救助、精神残疾患者医疗补助、灵活就业的残疾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政策后,出台的又一项残疾人扶贫政策,目的在于鼓励残疾孕妇住院分娩,促进母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