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和《福建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依法保障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4月6日至4月8日,永安市残疾人联合会与永安市地方税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一起对本市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用工单位是否为残疾职工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按相关规定兑现残疾职工工资、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单位是否如实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
检查中发现:大部份企业都能做到残疾职工与健全职工同工同酬,签订劳动合同,交纳社会保险、如实申报残保金等,但也有些企业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只帮助残疾职工交纳保险而未发放工资报酬,二是未给残疾职工安排工作岗位,三是瞒报单位人数和工资收入等。
对未落实和违反残疾人就业法律法规的用工单位,检查组要求限期整改,对不限期整改的单位将按规定予以处罚。
通过此次的执法检查,宣传了残疾人就业政策,保障了残疾人权益,加强了用工规范,增强了企业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