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查处醉驾第一人
发布时间:2011/5/10 9:24:06 作者:廖昌照 游览人次:5493
5月5日20时30分,永安市安砂镇街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司机邓某宝驾驶三菱牌越野车碰一部与他同向行驶小货车尾部后,又撞到相对方向的一部摩托车,再撞到相对方向的客车,造成三菱越野车上乘客王某右手臂脱臼、骨裂,三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交警林敏、罗若奖出警调查:肇事司机邓某宝是某单位雇佣的驾驶员,今年25岁,5日驾驶三菱牌越野车载该单位技术员王某等3人到安砂镇进行科研调查,住在安砂政府宿舍。当晚他们在安砂水东一饭店吃饭喝酒,邓某宝喝酒后,心存侥幸,自认为返回住地几百米路,即便查酒驾也不一定就碰到,他执意要开车返回住地。上车后,邓某宝酒力发作,驾驶失控连碰三车。
事故后,经专业部门酒精测试每100毫升血液含酒精221毫克,属醉酒驾驶,民警对他强制执行醒酒后。6日被永安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邓某宝是刑法修正案“醉驾入刑” 5月1日执行后,永安醉驾的第一人。他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拘役并罚金,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禁驾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