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醉驾轮流拘留,返家宣传“醉驾入刑
发布时间:2011/5/16 8:41:47 作者:廖昌照 游览人次:5683
5月13日,永安市某厂召开职工大会,经理张某在大会上将《刑法》修正案关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新旧法对比标准发给厂内的35名职工,用他夫妻醉驾受处罚的经历告诫员工,要员工牢记教训,指出5月1日起,醉驾就是犯罪,“开车不能喝酒,酒后不能开车”将逐渐成为所有车主不可回避的社会责任,不要因为酒后开车影响自己影响厂里的生产,希望通过我的提醒,让每一位员工都自觉遵守。
1月2日18时40分,张某为了招待关系户庆祝新年,在永安某酒店喝酒,突然有事要回厂,他以为只喝两瓶啤酒没事,又一时找不到驾驶员代驾,自己开车回厂,在北大桥路段,撞到相对方向骑摩托车的赖某,造成赖某轻微受伤,撞后虽然停下,但因害怕不肯开车门,伤者报警,交警傅晋凯、罗若奖赶到现场,张某才摇下玻璃,但还是不开车门,持继了半个小时,直到伤者朋友赶到,气愤敲掉车窗玻璃,将他强行拉下,民警送他到医院做酒精测试,血液中酒精含量达85mg/100ml,属醉酒驾驶。
3月15日晚20时,其妻郭某也为厂里事务招待客人,喝了酒开车,一路摇摇晃晃,被巡逻的民警查到,经呼气酒精测试仪测试,该女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80mg/100ml,也属酒后醉驾。
张某和郭某分别将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并处罚金1500元,扣证三个月,扣12分。由于张某是浙江来永安办厂的业主,厂子刚开张脱不开身,妻子又要接送孩子上下学,张某夫妻提出申请,要求延期拘留,永安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考虑到他们的实际情况,同意了他们的请求。夫妻两分别于4月10日和4月18日被永安市公安局执行行政拘留。
醉驾使他们生产生活不正常,教训十分深刻。5月1日,醉驾入刑后,处罚力度上升,查醉驾将更加严厉,为了防止员工碰撞酒驾醉驾的高压线,确保安全出行,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