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永安市残疾人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1/5/18 14:41:44 游览人次:4047
按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普查推算,全市有残疾人2.5万人,占总人口7.1%。其中:肢体残疾5712人、听力语言残疾7328人、精神残疾1865人、智力残疾2187人、视力残疾4075人、多重残疾4143人。“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上级残联的精心指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创建示范城,幸福残疾人”为主线,积极组织协调,残疾人工作有了新发展。2009年被中残联授予“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称号,2010年被民政部、卫生部、中残联授予“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称号。今年4月被省残工委推荐为国务院残工委表彰的“十一五”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网络健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议事日程。仅近2年就召开11次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协调会、工作会,研究部署残疾人工作,出台《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永安市落实〈三明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等文件,市残联召开乡镇(街道)理事长参加的工作会议或现场会,落实具体措施。各镇(街道)也都根据本地实际,制订了相关政策,帮扶残疾人,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市残联工作人员从5人增加到10人,新设立永安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站,配备1名残疾人工作人员;全市15个乡镇(街道)和258个村(社区)配备273名专职联络员,并建立了联络员的考核机制。市残疾人综合服务楼 按“七位一体”功能设置;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基本实现“九个有”和“六个一”。
二、部门合力共为,保障经费增长。市领导定期听取残疾人工作汇报,市残工委定期召开会议,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市残工委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分工协作,各司其责,形成合力,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残疾人的康复服务、教育培训、文体宣传、创业就业、社会保障、法律援助和扶贫解困等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及时接待和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查处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开展残疾人法制宣传。市四套班子领导积极参加残联举办的各种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视察残联工作。在经费保障上,各级残疾人事业经费都列入了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加大投入,从2006年的106.6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413万元,比增380%,5年共投入经费1214万元。
三、开展文体教育,营造宣传氛围。“十一五”期间,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提高社会关注力,进一步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良好氛围和环境。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力度,做到报刊有文、电视有影、广播有声;组织街道、社区、特殊学校和残疾人进行广场文艺演出及技艺展示演示;组织残疾人自强不息宣讲,扩大影响;积极开展各类体育活动,展示残疾人风采;每年都组织各类残疾人进行体育比赛和推荐参加上级残联举办的各类比赛活动。5年来,我市残疾人运动员发扬顽强拼搏精神,在全国、全省比赛中获金牌6块、银牌11块、铜牌5块。在205国道与泉三高速连接醒目处树立“创建示范城,幸福残疾人”大型户外创城宣传标语,印制发放1.1万份《永安市残疾人工作宣传手册》。制作反映我市残疾人自强自立情况的专题新闻和反映残疾人创业基地建设、社区康复、扶残助学、志愿者活动等内容的专题片。每年元宵节、助残日前后都组织残疾朋友们开展游园活动和各类文体比赛,丰富了残疾人的文化生活,2名残疾人获省残联组织的文艺调演和书法展二等奖。
四、改善服务条件、力抓社区康复。“十一五”期间,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努力解决残疾人的生产生活问题,使他们的生活生存状况了明显的改善。2006年全市社区均成立残疾人康复指导站,每个社区配备康复员和康复协调员,残疾人康复服务建档率达到90%以上,残疾人及亲友满意意达到95%以上。每年的康复经费列入预算,特别是2008年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以来,更是加大康复经费的投入,康复经费从35万元增加到90.4万元,增加55.4万元。全市15个乡镇(街道)都建立康复训练基地,村(社区)也建立康复室,配备部分康复器材,进行社区康复训练或家庭康复训练,使残疾人就近就地能接受康复服务。5年共实施“光明行动”——为贫困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1884例,超过任务1034例。抓好康复培训,举办基层康复管理人员培训班、专家授课的康复员业务培训班、残疾人康复专家技术指导组和残疾等级评审专家工作会,解决残疾人康复工作问题。采取民办公助的形式,建立一所以康复工疗训练为主的“福乐家园”, 解决20名轻度精神、智力残疾托养康复问题;创办三明市首家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永安心语儿童教育培训学校;建立一条多种路况的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基地及社区残疾人日间照料站,并为部分肢体残疾住户进行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
五、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创业就业。大力扶持开展种养植(殖)业、个体从业、自谋职业,使他们实现多种形式的劳动就业创收。5年来共扶持109人,扶持经费119万元,26名残疾人得到了职业技能培训。出台残疾人创业优惠政策,为残疾人提供2万元以内无息扶贫小额贷款;对农村种养殖创业的残疾人,给予500元的补助;对当年新增个体就业的城镇残疾人,给予500—1000元的创业扶持资金,确定残疾人就业示范基地和残疾人创业示范基地、残疾人创业示范户。开展“一对一”牵手残疾人结对帮扶活动,有112个单位或个人与残疾人结对帮扶。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就业258人,4247名残疾人个体就业,福利企业集中安置324名,盲人按摩场所6个,安置21名盲人从业,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5%。
六、落实优惠政策,完善保障制度。落实基本保障,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基本纳入低保,受惠972人。同时,对低保户、低保边缘户、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无固定收入等人群中的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50元或30元的标准增发低保金、困难补助金、生活补助金,2054个残疾人受惠,使贫困的重度残疾人得到特殊救助。进一步完善分类施保制度,把一户多残、重度残疾人、老残一体等三类无固定收入的残疾人以人为单位纳入低保。农村残疾人及城镇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型农(居)医保的,凭残疾证免交个人缴费部分,由市残联统一支付。对于长期住院治疗低保户精神病患者可向残联申请不超过1500元/年的住院救助,对未住院的贫困精神病患者每年救助精神疾病药物400元。为70岁以下(精神病人除外)的残疾人办理意外保险。对农村特困残疾人房屋进行重建或维修,贫困残疾人住房情况得到改善。对高中以上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进行补助,补助金额300—2000元。抓好残疾人合法权益维护,建立完善法律援助中心,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指导。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提高法制意识。印发以残疾人保障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宣传小册子。市人大、市政协十分关注残疾人事业,他们经常听取汇报、组织执法检查、视察,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几年来,没有出现重大的信访案件和越级上访案件。
七、着力创新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根据残疾人的现实需求,开展一些工作的探索。一是对灵活就业的残疾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每人每年给予300元补贴。二是对残疾人大病医疗进行救助,发挥“多重保障线”的作用。三是对长期住院的低保户精神病患者,可申请1500元/年住院救助。四是实施残疾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鼓励残疾孕产妇住院分娩,促进母婴安全。五是实施残疾人死亡补助政策。六是依托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建立残疾人康复基地,使残疾人就近能得到有效康复指导。七是持续实施残疾人“安居工程”,共帮助193 户残疾人解决基本住房问题,其中,新建和扩建97户,修缮17户,廉租房79户。八是实施“扶残助学”工程,共补助高中以上残疾人学生或残疾人子女212人,补助款累计45万元,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还积极动员单位或个人帮扶。
八、加强信息建设,提高服务效率.建立市残联专门网站,开通0A,建成连接地、市两级残联以及各直属单位的局域网,提高残联办公自动化水平, 实现了残联系统多级互联,资源共享。做到网上办事、咨询、统计、申请就业服务、技能培训、残疾证办理,提高了办事质量和办事效率。搞好残疾人摸底统计基础性工作,对全市残疾人进行摸底统计,全面地掌握残疾人的基本状况,为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每年被省、三明市采用的信息均120条以上,福建日报、三明日报均多次发表有关残疾人或残疾人工作者的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