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安市西洋女子巡回法庭到槐南乡现场开庭,审理罗旌汉与罗联柳、罗旌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
原告罗旌汉诉称2010年8月30日受雇于被告罗联柳在槐南乡大垅村的自留山上搬运木头时,被滚落下来的木头砸伤。请求判令被告罗联柳赔偿经济损失共计25937.4元。被告罗联柳辩称,将搬运木头的事情承包给被告罗旌禄,并非本案适格被告。被告罗旌禄辩称,他也是受雇于被告罗联柳,是和原告一起搬运木头的工友,并非承包人。法庭鉴于案件特殊,决定组成巡回法庭,到现场开庭,便于了解案件真实情况,也让群众对法庭审判程序有进一步了解,提高法律意识。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法庭正在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