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公安厅厅长陈由诚签署命令,给在扑救“7·26”永安市上坪乡翔鹭蚊香厂火灾中壮烈牺牲的永安市公安消防大队一中队战士戴勇林同志追记一等功。
7月26日下午3时20分,翔鹭蚊香厂突发大火,永安消防大队一中队接警后,立即出动4辆消防车、25名官兵赶赴火场灭火。在扑救过程中,周千健、戴勇林、谢晓辉、冯志忠、朱文斌等数名官兵被烈焰包裹,他们身上的战斗服全都化为灰烬……冲在最前面的战士戴勇林当场倒下,经全力抢救无效,于7月27日7时08分壮烈牺牲。
戴勇林同志去年12月入伍,在入伍后的短短八个月时间里,始终恪尽职守,冲在灭火和抢险救援第一线,共参加12次灭火战斗、14次参加抢险救援。2004年被支队评为“优秀共青团员”,先后2次受到嘉奖。